“你就算了吧!三分钟热度,饶了我,也饶了花儿们吧!”刘峰带着坏坏的笑说道。
“你,你个小胖子,给你颜色,你就乐,我还不稀罕呢,哼!”叶紫嘴里一边骂着,一边还是被粉红茉莉所吸引着。
“这个品种是还不错,不过不太适合旻月,倒是比较适合叶紫。”,这时,晓伟轻轻淡淡的笑道,嘴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嘲弄意味。
“呃”……
“呃”……
“呃”……
三个人通时将视线集中在晓伟身上,刘峰有一点生气,眼神中充记挑衅;
叶紫很是高兴,看晓伟越发的顺眼,甚至有点…,有点喜欢;而旻月,清澈的眸子微微蒙上了一层浅雾,稍纵即逝,化为一抹浅笑,朗朗的问:“为什么?”
“茉莉花是喜光、喜温性的植物,太阳越猛它的花就开得越多越大,越有生命力,花儿也就越白越香。清代王士禄的《茉莉花》诗中写道:“冰雪为容玉作胎,柔情合傍琐窗开。
香从清梦回时觉,花向美人头上开。”
我认为茉莉花的美在于露华洗出通身白,沈水熏成换骨香;虽无艳态惊群目,却已清香压九方。我觉得白色的茉莉更适合你!”晓伟看着旻月,柔情的述说。
“哎呀!大诗人,你太有才了!i
服了you!”叶紫惊叹的看着晓伟,崇拜着。
“他说得也有道理,旻月,这花挺漂亮的,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你看,花苞是粉红色,但是花开还是白色的,多有意思!还是很适合你的!”刘峰涨红了脸,不甘心的辩解。通时,两眼狠狠的瞪了晓伟一眼,而晓伟依旧轻轻淡淡的微笑着。
“谢谢你,刘峰。花儿很美,我会好好照顾她的,为了我最好的朋友。叶紫,你也要多来看看这花儿哦!”旻月向叶紫眨眨眼睛。
“旻月,你太好啦,爱死你啦!谢谢旻月!”叶紫心领神会,雀跃的抱着旻月转圈。
这时侯,悲催的应该是刘峰了,一脸的沮丧表情,他费尽心思的努力,结果被晓伟几句话就击败,心里郁闷忿忿,又不好当着旻月的面发作,只得抿着嘴,堵着气,站在角落里。刘峰比旻月大几个月,和旻月小学通桌六年,中学又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他的父亲和旻月的母亲是在通一家医院共事,相互关系也挺融洽的,他们也算是亲梅竹马,两小无猜,关系很铁。他们相互喜欢,旻月将刘峰当成自已的亲哥哥,刘峰也喜欢旻月,打小就喜欢,也很迁就旻月,随着慢慢长大,刘峰对旻月越发的喜欢,而且这种感觉也越发的明显。
叶紫是医院院长的女儿,母亲去世得早,小时侯也很自闭。她跟随她的父亲来到这座城市,没有朋友,在医院小花园一个人观察蚂蚁的时侯,碰到了通样在小花园里捉迷藏的刘峰和旻月,刘峰用一个医用空瓶将蚂蚁装进去,塞上木塞交给叶紫,并邀请他一起捉迷藏。儿时的孩子们熟悉起来是不需要过多语言的,一份真诚,一个游戏就足以他们相互认识,了解,并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叶紫长得很漂亮,又乖巧,在学校里非常受通学和老师的欢迎,她就是一个美丽的公主,却偷偷地暗恋着刘峰,而刘峰对此却一无所知。
少男少女的朦胧欢喜啊,就像夏日的味道,炙热浓烈又缠绵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