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有教拳脚的武馆,刘一夫也去过,他就坚持了半个月。
先是前三天天天去,然后隔一天一去,再是一星期一去,之后就不去了。
没有吃苦的毅力,怎么习武?
很多小说里主角刻苦练功。
拜托。
那是写的。
你真格的去练练。
别的不说,光一个马步你能坚持多久?
所以刘一夫瞅了半天,也只能是眼馋。
不过,没人知道,在流苏大车里,那位陈家大小姐,也和侍女小桃,两腮泛红的看王中平少爷耍大枪。
虽然是灰布粗衣。
但王中平正在当年,年轻英俊,不要说灰布粗衣了,就是缠一层树叶,也比普通人一身锦缎滑稠更要吸睛。
直到队伍到了一处夹谷。
王平安叫停了镖队。
他威严用目四扫,提气道:“是哪位道上的朋友在和王某开玩笑,在下王平安,请教了。”
一阵沉默。
王中平道:“爹。”
王平安摇头,道:“你闻闻味道。”
王中平抽动了鼻子,进入鼻端,是一股说不出的松木树脂味。
王平安道:“骚味有些轻,但仍然是畜生!”
他话音方落,一声巨响,就见一头黑色大熊自夹谷山坡上出现,先人立而起,发出嚎叫,然后一猫身就往下扑过来了。
毫无疑问了。
这是一头熊精。
王中平一路,听了父亲王平安说了很多精怪故事,早就手痒痒,常寻思要是自己遇上了该怎么做,这下正好,拍马就要上前。
但马的腿脚已经软了,反而一屈膝,把王中平让下来了。
王中平不怒反喜,干脆跳下马背,大枪正是龙鳞枪,枪杆子弹性坚韧,可称一流,先舞一个枪花,然后人就冲出去了。
王平安原本想多看几下,可儿子已经上了,他又岂能无动于衷?只得轻骂一声,也提枪跟上了。
王中平脚不停,手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