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男生因此腿部受伤,拄拐月余。
月日,这次女主角换成了阿笙。
级法学系的人都知道:陈钧在追阿笙。
陈钧在不旷课的情况下,随时随地粘着阿笙,就连阿笙上课,也是陪读在侧。好在陈钧上课还算安分,坐在阿笙身边倒也相安无事,但同学眼神太过暧昧,阿笙如坐针毡。
所以但凡有课,除非老师有点名习惯,阿笙必须现身之外,平时几乎看不到她的人,尤其是刑法课,因为陆子初不点名,所以阿笙没少旷他的课。
江宁为此专门数落过阿笙:“只有傻子,才会错过陆子初的课。”
无疑,阿笙就是那个傻子。
旷课这些日子以来,阿笙在干什么呢?她在图书馆里看书,圆珠笔好像长在她手上一般,随着她思考问题,圆珠笔在她指间调皮的转动着。
阿笙看书极为专注,好像只要书没看完,纵使天塌下来也无法惊动她。
正值午饭时间,图书馆只有寥寥数人,陆子初前来图书馆查找一本刑法类原文书,走到法学区域时,一眼就看到了顾笙。
为什么会注意这个少女呢?因为年,她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话筒从手中滑落,她弯腰去捡,却握着话筒,良久都没有站起来。
t大校长竟然认识她:“这孩子怎么哭成这样?”
于是,他知道,她是年t大高考榜首,更是法学系大一老师眼中的头疼学生。
在陆子初看来,聪明和努力息息相关,顾笙缺席他的课将近一星期,如果她把时间花费在了图书馆,还是很让人欣赏的。
这丫头一边看书,一边飞快书写着阅读心得,连他走近,坐在她斜对面都不知道。
整整半个小时,当陆子初无意中抬眸,看到顾笙在看什么书时,内心一时间百感交集。
那本书的名字叫:《红楼梦》。
陆子初下意识皱眉,却有一股莫名的笑意令他忍不住嘴角上扬,不过被他克制了。
而顾笙呢?笔势微顿,察觉有人在看她,毫无预警的抬起眸子,因为太精准,于是毫无偏差的和某人四目相对。
陆子初?
阿笙张着嘴,整个人傻掉了。
图书馆。
中午阳光充沛,温热了阿笙垮掉的脸庞,她无意识咬着手指,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移开视线,奇怪的是,阿笙除了愕然之外,并不觉得尴尬,但被陆子初这么深深凝视着,阿笙心跳却在不经意间漏了好几拍。
不是动心,而是紧张。
再说陆子初,目睹阿笙小动作,眸光微微沉敛。
陆子初这个人有洁癖,总觉得咬手指是小孩子的专利,况且不卫生,但……阿笙咬得太重,吃痛皱眉,连忙甩了甩手,动作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