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他将我姐关进箱子的,只有他!”
柳月急切地看向题安,“就是他!外面只有他!”
题安说:“所以,你杀了他。”
柳月说:“是,我杀了他。他有罪!他该死!
法律拿他没办法,我来审判他。”
题安问:“你当时和警察说这件事了吗?”
柳月用手背狠狠抹了一下眼睛:“说了,但警察没找到钱珂杀我姐的证据。
钱珂家有钱有势,他能让几个人主动自首,来掩盖他的杀人事实。
他就能用他的律师团队,帮他找到免罪的证据。”
题安问:“他们的自首?是钱珂的主意?”
柳月回忆:“钱珂先是用钱,来劝我们私了。
并恐吓我们,如果报警事情闹大,以后我们就没办法做人了。
我和另一个女孩,扔掉他的钱,坚决不同意私了,拿出手机要报警。
这时钱珂让我们不要报警,他让几个人去自首。
后来我们才反应过来,自首是可以酌情减刑的。
我们被灌了迷药,醒来的时候,侵犯的痕迹,已经被清理掉了。
结果在法医给我们做体检的时候,药品检测出来了,但痕迹却没有了。
痕迹是判断案件性质,最主要的证据。
而且事发时,我们在嗑药状态下,不能认定事实发生时,是违背我们的主观意愿。
钱珂一直保持清醒,在事情发生之后,已经咨询了律师团队。
所以任我们怎么说,法官都不会采信我们的证词。
你知道叫天天不应的感觉吗?
我们变成了受人唾弃,不知羞耻,不知检点的人。
我们被谩骂,被侮辱,被围攻。
这些不重要。。。。。。
在我姐的死面前,这些变得微不足道。。。。。。
另一个女孩疯了,自残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