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这是我路过首饰铺买的,好看吗?”
路冠鸣刚想打击他,
可他却宠溺地把金簪亲手别在她的发髻上。
笨手笨脚的,别得很丑。
路冠鸣直接伸手取下,一脸嫌弃地说道:“老古董的款式,像前朝人戴的,现在谁还戴这种?”
穆琉枫有些难以置信地说道:“不会吧,我跟店铺老板说要最贵最奢侈的,不能让娘子失了脸面,店铺老板便给我推荐了这支,说是出自前朝皇宫之物。”
还真是个古董!
路冠鸣不由地一惊,拿着金簪仔细端详了片刻。
若是不论款式,只论做工的话,这精美程度倒真像是皇宫之物。
特别是簪子最前端的手绘,花纹繁复,一看就出自于技艺不凡的工匠之手。
穆琉枫眼神中透出些许失落:“不喜欢吗?”
路冠鸣将簪子随手放到木桌上,说道:“这簪子好是好,可不适合我。”
“对不起……”穆琉枫神色黯淡下来,低声道,“是我眼光太差了。”
路冠鸣冷冷地睨他一眼:“你不用送我这些,我自己能买。”
穆琉枫突然又笑道:“那以后我给娘子钱,娘子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好不好?”
路冠鸣一愣,这家伙怎么变脸比翻书还快。
前一刻还满脸失落,下一刻就像孩子似的笑了。
她刚想说“我才不要你的钱”,穆琉枫又从怀中拿出一盒口脂,攥起她的手腕郑重其事地放在她手中。
自信地说道:“这个你一定会喜欢的,可是我亲自挑选的,脂粉铺的老板一直夸我眼光好。”
路冠鸣打开一看,再抬眸扫了一眼满目期待,等着她表扬的脸。
有些哭笑不得。
桃花玫粉,死亡色。
一般人驾驭不了,女子间心照不宣的冷门色系。
路冠鸣又毫不犹豫地打击道:“这颜色,估计只有铺子老板会可劲儿夸了吧?”
穆琉枫不禁蹙眉道:“可是我觉得很好看啊,粉粉的,女孩子不就喜欢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