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去去去你的吧,我陆哥是会这么花心的人吗?不过我倒也是挺好奇的,要是陆哥真喜欢上了别人,那得是天仙吧。”
另一个人也附和:“至少我和陆哥认识这么久,我就没见过他对哪个人散发出好感,陆哥都这么冰冷了,怎么还有那么多人向陆哥表白啊,就不能来个人跟我表白吗?”
似乎是有人嘲笑了一声:“笑死我了,你也配?你看看你能和陆哥比吗?人家陆哥可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天塌了还有他的脸挡着,这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喜欢陆哥的,一种是不喜欢陆哥的。”
陆余安没仔细听,只是能听见他们在夸赞自己,活了这么久,他被夸赞的次数挺多的,也并没有觉得很意外,只不过视线一直盯着某个地方。
等待某一个人的出现。
他看过天气预报,今天的天气很好,从初景升起止夕阳西下,今天都是晴天。
这个时候相遇,在篮球场上,在一个充满青春色彩的地方,在一个浪漫的地方。
为他这么多年的等待,画上了一个句号。
10年的等待不是徒劳无果,10年的等待可以换来今天的见面。
10年这个数字说短不短,说长却真真称得上是长,人生能有几个十年?
十年,3600多天,8万多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等待。
他期待见面,期待重逢。
却又不愿太快重逢,只愿等待一个浪漫的日子重逢。
明明自己早已就像被万蚁啃咬,心中焦急不堪,却不愿让两人的见面变成戏剧性的开场。
他想要温闻见到他最好的一面。
而不是狼狈的他。
选在篮球场上见面,也只不过是因为篮球场上充满了青春的色彩,也只不过是因为篮球曾经存在着他和温闻的许多共同记忆。
他有许多年没有碰过篮球了,许多年前的那一个下午,因为一场篮球赛的约定,他永远的错过了某一个人。
因为某一个人死在了赴约的路上,他始终对着篮球有着心理阴影。
每一次看见篮球的时候,曾经那一种无力感又会浮现在脑海里面,他不愿意去想太多,但那都是徒劳无果的。
所以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再也没有碰过篮球。
也便再也没有来到过篮球场这样的地方。
但如今篮球承载着他们美好的记忆太多太多。
他想要选定在一个最好的位置进行这一世的相遇,跨越10年的时空,他足以换来他们的相遇。
以往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的等待在如今都显得不堪一提。
那些曾经煎熬的日子总算熬过,而如今他也足以可以和某个喜欢了很久的人见面。
年少时的喜欢就像一股清风,十几岁的陆余安不懂,但那个时候的陆余安懂了,清风会拂过山岗,少年的爱意永不散。
他想要留给温闻的,一直都是他最好的样子。
他宁愿端着,那天也不愿意打篮球。
所以那一天,他们相遇了。
就连回宿舍的时候,杨管都没忍住问了两句:“陆哥,你今天都没打球啊,你换球衣去篮球场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