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村的李大水,大嫂可还记得?
你不记得,本王记得。
那年的收成是真的好啊!
入村的匪徒是真的狠啊!
整个莲花村血流成河。
本王亲眼看见李大水与匪徒里应外合血洗了整个村庄。
大嫂应该还不知道吧?
本王能有今天的成就,多亏了李大水。
若不是他带人洗劫了村庄,本王哪里来的银子离开呢!
所以啊!
为了报答李大水当时的“大恩大德”,本王活剐了他的皮。
你说本王该不该高兴?”
也就是说!
现在的李大水很有可能已经认识匪徒了。
罪恶!
就该死在摇篮里。
“大人,民妇要告李大水为躲避抓壮丁,杀害他的发妻,并且威胁民妇的小叔子,屡屡要杀了民妇的小叔子们,请大人明察秋毫,给民妇的家人们一条活路。”
若直截了当的状告李大水勾结匪徒,不说这是半年后的事。
就是半年后,说出来未必会有人信。
顾子柠只能另辟途径,让李大水牢底坐穿。
至于他勾结匪徒一事。
她相信,进了牢房,知府大人有的是办法让他生不如死。
顾子柠虽然没有接触过知府大人。
但“她”太熟悉了。
我们的这位知府大人,到了后期可是宫千毓的左膀右臂,只要落在他手里的犯人,不脱层皮,不交代点什么,他可是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你的。
正因为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