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肥肉是夹不起来的,最好是用筷子搅碎,让它碎在米饭之间。
少许猪油渗进米饭中,让米饭看起来有些油亮。虽然看起来很油腻,但实际上猪油大多已经被榨出来了。
做得好的红烧肉是肥而不腻的,就算是最讨厌油腻食物的淑女或是幼童,也能稍微吃上几块。
黎锦本来也是不吃肥肉的类型,但如果是她自己亲自烹饪的肥肉的话,她还是能吃一些的。
以前吃军队饭食的时候,伙头兵很喜欢做红烧肉,士兵也喜欢吃,荤菜总是这一道。但黎锦却因为觉得太油腻而吃不下,只得吃自己隔三岔五炒的小葱拌饭。
有时连炒葱的条件都没有,她就把葱切成葱花拌盐或酱油,就饭吃。
黎锦虽然是从小就很挑食的人,但她当将军的时候,却是与其他人吃得差不多。就算有时吃些独食,也从不吃那种别人想吃又吃不起的东西。
在将军府的时候,黎锦能允许自己享受大小姐的特权。但当将军的时候,黎锦会提醒、要求自己与士兵同甘共苦。
因此在边关镇守这些年,黎锦还是挺委屈自己的。不过,她觉得这是应该的,倒也不感到难受。
这么多年了,黎锦才终于有机会吃到这么好吃的红烧肉,不由得内心感慨万千。
“小鱼你这手艺,果然还没荒废。”黎锦本人还没说什么,倒是老将军先说话了。
黎锦听父亲这么说,有些迷惑,一时不知道他是夸自己手艺好,还是另有弦外之音。
父亲难道以为自己在边关的时候,整天都琢磨做饭吗?黎锦不由得感到困惑。
她想了想,道:“爹爹,孩儿在边关并没有什么下厨的机会,这些全是最近几天捡起来的。”
老将军道:“很好,我的小鱼果然做什么都有天分。”
黎锦心想,父亲难道是暗示自己多下厨给他做吃食吗?
因为没听明白父亲的意思,黎锦又觉得不知所措了。
黎锦道:“先别说这个了,孩儿午后出去还有事情,爹爹你有什么事情要托孩儿办吗?”
老将军道:“还没有,路上小心。”
黎锦轻轻点点头,道:“这个自然。”
说完她就想去洗碗,不料阿诚也刚好吃完,劈手抢了过来,便一并拿去洗了。
黎锦等阿诚洗过碗,便招呼他随自己一起出门去办事。
这次不是去卖东西,也没打算买东西,因此就没有带上小推车,两人空手走了。
这次,黎锦要去的不是市场,她是去找一种叫做“庄宅牙人”的“中人”。
这种人本身并不经营什么,但却能够给想买房子与卖房子,想租房子与出租自家房子的人,提供一个交流的渠道。
所谓的“牙人”就是“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里说的“牙”,老百姓认为这种人品行不良,所以编顺口溜谩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