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凭他那把破斧头,还想伤到他?真是痴心妄想!
——唰!
“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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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横扫一剑,壮汉的动作在他眼里,慢得像蜗牛一样。他的攻击毫无章法,而且,他的斧头太短了!他根本无法突破老金的剑!
老金一剑砍中壮汉的手腕,鲜血喷涌而出。
“啊…啊…”
壮汉捂着受伤的手腕,在地上翻滚哀嚎。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无论如何,先出手的那一方,都会占据优势!
老金利用这一招,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里,就干掉了两个敌人。你们这些家伙,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的实战经验,比你们丰富得多!
老金走到倒在地上的壮汉身边,一剑刺入他的肋骨。壮汉的身体剧烈地抽搐了几下,然后吐出一口鲜血,彻底安静下来。
“你过来,把屁股撅起来!”
那个没有武器的家伙,也就是那个害老金卷入这场纷争的家伙,正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那…那个…大哥…”
他刚想转身逃跑…
但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家伙,怎么可能跑得过老金?老金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他,一剑刺入他的后背!
“呃啊!”
这些菜鸟,竟然敢挑衅他,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老金也曾经是个流浪汉,他知道如何在这个残酷的世界生存。他将剑举过头顶,用力一挥,将剑上的鲜血甩掉。
“对了,还有你们三个!”
老金转过身,看向巷子里的三人。
三人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换做是他,看到一个黑衣人突然出现,瞬间干掉三个同伴,也会被吓傻的。
老金深吸一口气。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呃啊啊啊!”
老金发出一声怪叫,三人顿时屁滚尿流,落荒而逃。看来,他们的“兄弟情义”,也不过如此。
“…妈的,没事儿找事儿,真是…”
老金的负罪感,在短短一分钟内,从5点飙升到8点。唉,看来这个周末,得去教堂忏悔一下了。他得找个脾气好的神父,好好聊聊。
“一天之内,就杀了三个…真是…”
老金心情沉重地搜刮着三具尸体。虽然他也是迫不得已,而且,这三个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杀了人,总归不是什么好事。不过,该做的事,还是要做的。
很快,老金就搜刮到了短棍、短斧,以及总共21个铜币。他将三具尸体拖到巷子深处,然后扬长而去。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迹,但在贫民窟,这种突发的命案,就像每天早上太阳升起一样,稀松平常。
就算死了几个混混,也不会有人来调查。想当年,他还是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的时候,就没见过城卫队来过贫民窟。
老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旅馆。他走了将近一个半小时,衣服上沾满了鲜血,但大部分冒险者都穿着沾满鲜血的衣服,所以他看起来并不奇怪。无论是人血还是怪物的血,都是红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