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食人魔出现在商道上,袭击了过往的商队,造成如此严重的伤亡,也就不足为奇了。
想要对付食人魔,至少需要魔法师,或者能够使用魔法的战士才行。
老金记得,阿布内尔商队里,好像并没有这样的人。
他们这次,真是倒霉透顶了。
“这玩意儿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这附近有食人魔?”
“谁知道那些怪物是怎么想的?说不定是来找妈妈的。蛮子,你试试用怪物的思维方式思考一下,说不定能找到答案。”
“我哪知道啊。”
一般来说,像食人魔这种强大的怪物,是不会轻易出现在人类聚集地附近的。
它们更喜欢躲在深山老林里,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毕竟,它们也知道,如果杀的人类太多,就会引来冒险者讨伐。
这次,食人魔突然出现在商道上,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过,老金对此一无所知。
他又不是怪物学家。
他所了解的怪物知识,都是从图书馆里借来的书上,或者从其他冒险者那里听来的。
“总之,阿布内尔商队、伊斯班特领主,还有冒险者公会,都发布了悬赏令,赏金非常丰厚……附近的冒险者,肯定都会蜂拥而至。怎么样,要不要一起去?”
柯布森提议,一起去参加讨伐食人魔的队伍。
老金摇了摇头,说道:
“你疯了吧?少喝点酒,都喝醉了吧?”
“我还没醉呢。”
就凭他们两个,还想对付食人魔?
老金见过的最强的怪物,就是石化鸡蛇了。
而在食人魔眼里,石化鸡蛇,估计连塞牙缝都不够。
柯布森又喝了一口啤酒,然后将酒杯重重地放在桌子上,说道:
“蛮族人,天生就应该拥有无畏的勇气。挑战强者,不是你们的信仰吗?”
“你从哪听来的歪理邪说?我才不信那些东西呢!还有,别叫我蛮子,你这满脸痘痘的家伙!”
老金毫不客气地指出了柯布森的皮肤问题。
“你怎么老是纠结这个?一起去嘛,参加讨伐队,就有1枚银币的保底收入,如果成功讨伐食人魔,还能再拿到2枚银币。这种机会,可是很难得的。什么?痘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