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的实力,程暮完全可以被称为人中豪杰。
有些自卑的林晓晓自觉已经配不上程暮了。
更何况,程暮昨天说打算去苏州城,把武宣送回到女圣人那里。
这让林晓晓不禁胡思乱想起来。
要是女圣人看到了程暮的本事,执意要把他留在身边,让他当驸马、乘龙快婿,那她该怎么办?
一边是实力强到足以倾覆武林的程暮,一边是手握天下权柄的女圣人,而她又是什么呢?
不过只是一个爹不疼、师傅不爱的可怜女子罢了!
就在林晓晓被脑海中的各种杂念搅得心烦意乱、胸闷气短之际,手提灯笼的程暮却只是点了点头,然后语气平淡地说道:“那还能做些什么呢?此番前往苏州,难不成真让你骑马前行吗?唔。。。。。。倒也并非完全不可行,但我认为你最好还是乘坐马车更为妥当些,毕竟骑马实在过于劳累了。”
程暮丝毫未曾察觉到,正是他的这一番话语,引得林晓晓向他投来了无比温柔的目光。
紧接着,他又继续开口道:“此外,待我们抵达苏州后,接下来便要游历这大好……呃……如今这不能称为大好河山!反正就是去游山玩水啦!现今这天下局势动荡不安,风餐露宿于荒郊野外怕也是家常便饭之事。所以我们不妨将这辆马车稍加改造,如此一来,夜晚时分便可在车中休憩入睡,既无需遭受风吹日晒之苦,又能避免雨淋之忧,岂不是甚好?”
“公子。”
程暮的话让林晓晓挽着的手臂更近了一些。
程暮越对她好,她便越害怕失去这个男人。
“我陪你去。”林晓晓小声说道:“不管外面是如何的刀山火海,只要公子要去,晓晓便陪着公子去。”
“那必须得。”
程暮算的上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直男。
他这种人对于“浪漫”二字,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屏蔽罩。
若是遇上某些海王,听见林晓晓这番话,肯定会顺着说出一些肉麻到不真实,但是姑娘家却无比爱听的甜言蜜语。
然而程暮却不是。
他看着从灯笼中投射出的微光,道:“那必须得,昨晚练功,咱们俩的玉女心经又精进不少。不过我们也只能算是摸到了这门功夫的门槛,以后……任重道远啊!有辆马车在,咱们也好练功。”
林晓晓被程暮的话给气笑。
“公子的脑子里,就想着练功?再说了,以后就只有我和公子两人吗?小丫头怎么办?”
程暮笑了笑:“当然是跟着我们一起咯。我和她聊过这件事,她也不想一直待在一个地方。毕竟是镖局长大的娃儿啊。如果小丫头要和我们一起,那泰乐自然也得和我们一起,泰乐有跟着我们,尸婴也不可能留在南江……所以啊,这一个马车还不够呢。”
在返回角楼的路上,程暮开始畅想自己以后的计划。
“还有还有啊,黄粮我肯定得带上,那傻狗跟我相处的时间,可比你和小丫头都要长得多呢。”
“然后就是火烧啦,它当然也是要跟着我们一起走的咯,那傻驴子!哼,在我们来南江的路上,让它多帮我拉一下亮银枪都不肯!我一定要累死它,然后美美的吃上一顿驴肉火烧!”
程暮恶狠狠地说道。
“至于辣条嘛……那可是我最爱的马儿,它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