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这般,致桦一发不可收拾,有目的的,有针对性的教小来伍,认自己身体上的所有器官,包括服装鞋子之类。什么“袄子,裤子,袜子,鞋子,胳膊,大腿,耳朵,下巴……”等等等等。
接下来,致桦白天一得空闲了,又教儿子动作的意思,什么眨眼睛,摆手,摇头,装笑,装生气,……总之,想到什么教什么。
小家伙本来就是吸收的年龄,什么东西,动作,一学就会,上手极快。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致桦拍着儿子的小肚肚,要么唱唱摇篮曲:
“月儿明,风儿静,
树叶遮窗帘啊,
蛐蛐儿,叫铮铮,
好比那琴弦声啊。
琴弦儿轻,
调儿动听,
摇篮轻摆动啊,
娘的宝宝,
闭上眼睛,
睡在那个睡在梦——中——啊啊啊。”
小家伙不吵不闹,乖乖地睡着了。
多么温馨的旁晚,儿子的成长,是最美妙的天伦之乐。
隔天晚上,致桦又拍着儿子的肚肚,背起唐诗来,最先背一些朗朗上口的五字诗句,比如:“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或者是:“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到了白天,正式开始教儿子识字。
那时候,也没有什么识图认字的概念,随手拿些有字的纸张,瞎认一通。
后来,致桦觉得从生活中开始,贴近生活的事物,看得见摸得着的,容易理解的开始,还要是简单的,刻意教儿子去认。
从最开始的称呼教起,比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姐姐,哥哥,弟弟,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