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嘛,都偷瞄了还不睁眼,怎么了?你是用眼角瞟的吗?”“去!你说得也太不雅了!”
跟几个人打过招呼之后,把李响送到林场的保卫室,薛成远随口招呼一声便朝着牛棚方向走去。
“老于,这是在干啥呢?”薛成远一边走进棚子,看见于兴生拿着大扫帚在清理地上的马粪和牛粪,边问边打招呼。“你咋来了?”
于兴生看到薛成远先是一怔,随后满脸堆笑,将扫帚靠墙竖起,走上前。
“我就不能过来探望一下么?”薛成远笑道,“吃午饭了没有?”“还没吃,准备忙完就动手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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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有点儿剩饭菜你要不?才吃的馒头还剩下几个,虽然上面都有牙印了。”“切!你这是来献殷勤的?”于兴生笑着骂道,“你要是有什么好东西,快点儿拿出来。”
“还是你了解我呀。”薛成远边说,边将一个油纸包递给对方,“新鲜出炉的烤兔子,烤好不久的,你那几颗老牙能不能嚼啊?万一崩到牙齿,那就是我造孽喽。”
“分开那么久,就不能说几句好听的吗?”
于兴生接过东西,带着薛成远进了屋。“今天大白天找我过来,要是被林场里的人看见了,得小心别引起是非。”
“是非,谁会挑是非?”“你到底是真糊涂假糊涂啊?以你的智慧能不知道我的意思?”
给薛成远倒了杯水,于兴生坐在一条腿折断的凳子上望着他,“走之前别忘了,今后尽量别到这里来,即使来林场也不来见我,这对我们都好。”
“看看,给我送东西还嫌我烦,这老于也太过分了,不吃还给我!”“嘿!给了的东西还想要回去吗,讲不讲道理啊!”
于兴生把东西放在桌上,打开油纸,闻到金黄色,散发着芝麻与香料香味的烤兔,满脸的满足感浮现。
“当年穿过那片草地时,我猎杀了一只兔子,那二三十人的分着吃了,那时觉得这是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一顿。”
“后来想法改变了。那次算其中最美的一顿,虽然句子有点绕,大概这意思。”
“打算啥时候走呢?”于兴生咀嚼一小块肉质,问。“马上就走,在天黑前返回王家屯。”
“春季已至,山里的兽类也都活跃起来了,夜里尽量不要出行,得留意安全。”
说完此句话后,于兴生放下手中的烤兔子,看着薛成远。“成远,你能帮我件事不?”
“说吧,帮忙的事谈什么帮不帮的。”“今年农历三月廿五这天,请你帮我一个忙,去一趟吉春站附近的大众旅店,见见一个人。”
“对方名字叫郭铭,约莫五十五十的年岁,方型的脸孔。这个人习惯穿一套中山服装,跟着的人也不少,并且他们会在那住上三天时间。只要遇到他就告诉他:‘还早’。”
“只需两个字:‘还早’?”
薛成远又一次核实道。“两个字就足够表达含义了。”
说着,于兴生站了起来,从屋里的破旧木柜中找出一件物品递给了薛成远:“到时候如果他不信你,你就把这件东西给他看,他就明白了。”
“然后这东西就归你自己了,就算我换你那只兔子吧。”
“行,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