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涵个高,长手长脚,原本麦色皮肤,被晒成浅棕,紧致光滑。
他眉眼深浓,五官立体,脸上留白少,乍看非常有侵略性。
沈涵穿着八块钱的人字拖,踩上他二哥七百万的库里南。
“二哥,你怎么来了?”沈涵热得汗流浃背,掀起衣角擦汗,露出紧实的腹肌。
这家狗屁二手车行,每天下班,提前一小时关空调,大家一起蒸桑拿。
沈泉开大空调,又给他拿瓶水,最后掏出手绢给弟弟擦汗。
“怎么还不回家?”他也打过工,知道其中心酸,格外心疼。
沈涵咕咚咚喝水,一抹嘴,接过手绢自己擦汗:“二哥,你手绢还挺香的。”
他岔开话题,明显是不想讨论。
“你也不找个坐办公室,能吹冷气的工作。”沈泉抱怨。
沈涵指着自己鼻子:“二哥,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就一高中毕业,去写字楼只能做保安。这里挺好的,起码车我熟啊。”
“唉,我现在也挺后悔,没好好学习。”他喝掉剩下的水,感慨,“这知识啊,就像内裤,看不见,但还挺重要的。你在家一定盯死沈瑜,小王八蛋,高中都上不下来,妥妥东莞后备役!”
沈泉心情复杂,感叹弟弟长大了,成熟了。
沈涵是家里最不着调的,花天酒地,花钱如流水,小小年纪就拥有别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财富。
锦衣玉食,金屋银帐都不足以形容,他生活、玩乐的奢侈程度。
刚听说他现在,跟人合住群租房,七八个人一个卫生间,每天为洗漱发动战争,沈泉的心和手都是抖的。
兄弟里他们年龄相近,沈泉最了解沈涵,他骄傲的像只孔雀,会把每根花尾巴,都啄得油光水滑,嘚嘚瑟瑟地满街跑。
而现在,好像被人拔过毛的秃鹌鹑,精神饱满,爪子在脏兮兮的地里刨食。
沈涵好久不见沈泉,亲近得很,喋喋不休诉说落魄见闻:“陈凉水说,我去捡垃圾都分不清什么能捡,第一天就能被毒死。”
提起陈凉水,他眼睛亮亮的,笑着露出单侧小虎牙,痞痞的,又格外纯情。
沈泉不满:“你犯错遭罪活该,不回家,还让人家陈凉水,跟着你受罪,明明可以过好些,你又在发什么疯?”
“二哥,我再喝瓶水。”沈涵眼睛还笑着,表情淡淡的,“我跟陈凉水,不是你想的那样,他救过我的命,是恩人,我们没、没在一起。”
沈泉大惊:“没在一起?没在一起,你跟他住一屋?”
“瞧你说的,难听不难听?”沈涵不乐意,张嘴捅他一刀,“你上学还跟仨男的住一屋呢!”
沈泉踹他一脚:“别放屁!没在一起,那就直接跟我回家!”
说着,他就去发动车子。
“唉、唉、唉!祖宗!”沈涵不敢动,开始大叫,“人家不想跟我在一起!我想啊!我得留在这里。”
沈泉停手,有些好奇地问道:“为什么啊?他冒那么大风险,在游艇上救你。你被赶出家门,跟只死狗一样,他都能收留你。到底为什么啊?”
沈涵低头喝水:“他说,他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