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警告。
于海棠的性格跳脱,嘴也没有把门的,要是乱说,虽然他可以不承认什么的,没有证据的事也不能拿自己怎么着,但肯定会坏了名声。
于海棠听见了,没有回答。
她当然不可能乱说,又不是傻子。
她都已经动心了,说不定以后曹卫国就是她男人了。
她乱说的话,曹卫国完犊子,吃亏的是她自己。
此刻,于海棠的脑海中,不知道怎么的,浮现的都是自行车,飞鸽牌的自行车。
她之前在上高中,学校里,也有个别家里有钱的女学生,上学的时候,骑的是飞鸽牌自行车,可漂亮了。
每次,那几个女同学上学去,都会被围观,所有人都羡慕的不要不要的。
于海棠忍不住在想,如果自己也拥有一辆自行车的话,去轧钢厂上班,那得有多风光?
越想,心头就火热火热的,似乎……似乎给曹卫国做小也不是不行啊。
毕竟,曹卫国也不是故意让自己做小的,是自己和他缘分不到位,迟了一步,谁让丁秋楠早到了呢?
恩,于海棠在给自己找理由呢。
“今个老百姓,真儿真高兴。”曹卫国心情好,不由得哼起了小曲。
他倒也没有骑自行车,刻意保持三五十米距离,推着自行车,跟在于海棠后面。
看着她摇曳的身姿,心情真好。
腿好长啊,笔直笔直的,这双大长腿不去蹬三轮可惜喽!
二十来分钟后,于海棠率先抵达轧钢厂。
刚进厂。
就看到来来往往的工人们,正在眼神灼灼的朝着不远处看去。
于海棠也下意识看去。
入眼处,是一个穿着打扮时尚、长相漂亮、推着崭新的飞鸽牌自行车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正是第一天来上班的娄小娥。
是的,第三轧钢厂缺广播员,最近招收了两个实习广播员。
一个是娄小娥,一个是于海棠。
于海棠忍不住咬了咬红唇,喃喃自语:“她是谁?丁秋楠?不是吧,丁秋楠应该没有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