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电筒的光一射过去,就看到一只灰色的兔子蹲在那里,嘴巴里面含着一根干草,三瓣嘴不停地耸动着,身上毛茸茸的,很是可爱。
可能是被那束强光吓着了,野兔瞪着眼睛,在强光下一动不动。
傅怜雪一只手拿着手电筒,把光对准它的眼睛,另一只手从空间拿出弩箭……
瞄准,迅速扣下扳机。
箭支瞬间飞射出去,刺入野兔的肚子,野兔一声惨叫,被箭支的力度带飞出去,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真的打中了!!!”
傅怜雪简直不敢相信,喜出望外地快步跑上前,提着兔子耳朵,把箭支抽了出来,在野草上擦拭了几下,又装在了弩上。
颠了颠手中的兔子,肥嘟嘟的,少说也有五六斤往上。
为了保持兔子的新鲜,她丢进了空间里。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傅怜雪信心大增,只觉得自己骨骼清奇,天赋异禀,就是没条件,要是给她一个男儿身,绝对能闯出一番天地!
她一手拿着手电筒到处乱射,一手举着弩箭蓄势待发,一路走一路看。
让她失望的是,再没遇见第二只兔子。
下山比上山快,不到两个时辰,她就来到了以前捡过蘑菇的地方,隐隐约约能看见村里的屋顶。
此时天还没亮,时不时传出的鸡鸣狗叫,她快步穿过村子,前往山水镇。
看来必须重新找条路,这样老是走夜路,也不是个事。
现在天冷,碰到的是兔子这种无害的小动物,要是天气热起来,一脚下去,说不定就能踩着一条蛇。
等她到了镇上,天才蒙蒙亮。
刚走上街道,她就看到了告示墙的画像,那枯燥的头发,清瘦的面容,奇形怪状的长款羽绒服,还有标志性的长筒靴……
“天!!!”
“那不正是我吗?”
虽然羽绒服她今天没穿,可长筒靴此刻正穿在她脚上呢!
和画像里的一模一样!
还好天没大亮,除了两边的早食店铺内,有些灯光从门缝里溢出来,路上一个行人也没有。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她撒丫子往回跑,要不是实在太冷,鞋子又全部放在山洞里,她铁定把这长筒鞋脱掉。
“真是奇了怪了,他们三个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这才过去多长时间?官府就查出来了,知道是我杀的?”
“这是能掐会算不成?”
她便跑边忍不住直犯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