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也就这么过下去了。
直到高考后,他用我的身份信息给我改了志愿,把我从211拖到本地的一所烂师范。
我清晰地记得,他一字一句地对我说:「你这个贱人生的小贱人,只能在我身边待着,想翅膀硬了就远走高飞?做梦吧你!」
我举着师范大学通知书跟他强行斗争的时候,他气急败坏几个耳光下来给我打成了耳膜穿孔。
那会,我是真想让他死。
等我满手满脸血的抬起头,他已经被我用烟灰缸砸的昏迷不醒,头上大洞往外汩汩冒血。
我报了警,打了120。
把我亲手中伤的爸爸送上救护车后,我转身坐上了警车。
来到派出所以后,那个时代的大家一听是我自己把我爸砸进了医院,纷纷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那眼神里的含义,我分明听懂了。
他们说我是不孝女,说能跟爸爸动手的能是什么好人,我这种人就该去少管所关着,实在不行就枪毙算了。
我缓缓抬起头,看着他们每一个人。
我明明没做错什么,但他们的眼神好像把我扒光了似的。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挡在我前面,他就是方清宇,一个警校毕业的实习生。
他比我大三岁,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他在我面前保护着我,陪着我录笔录、等结果。
案子最后结了,没想到满身伤痕和曾经的耳膜穿孔竟成了我的证据,我仓皇下的反击叫“正当防卫”,但我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档案被退回,我被迫揣起档案南下打工。
南下后,我跟方清宇的联系更紧密了。
渐渐的,我们在朦胧中确定了关系,用现在的词说,我们好像在“网恋”。
虽然是异地,但初恋的甜蜜让我暂时忘却了见不到他的烦闷。
没过多久,他鼓励我学习,我自考上了本科,学的是服装设计,也就顺利回到了他身边。
大学时候,他在外面租了房子,为了跟我一起生活,我们确实过了一段甜蜜的日子。
后来,他告诉我,他从派出所被调到了其他队伍里。
任务很危险,他怕连累我,让我考虑是否要跟他继续在一起,决定权在我手里。
我问他是什么任务。
他过了一个小时,给我发了两个字【保密】。
那又怎样?我可以克服重重困难跟他在一起,哪怕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开。
只是他自从调走之后,我们就又恢复了“网恋”模式,我开始经常见不到他人影。
这一走,就是好几年。
有段时间他甚至彻底失联了,我也只能安慰自己这就是警察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