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全都是狗头人工坊的工人,平常不是在工坊打工,就是被斯壮换着花样操练,能够出来玩的机会不多。
好在巴克要塞够远,距离河口镇足足两百里,距离最近的狼人部落,也有一百多里距离。
这些走散的狗子,等到晚上扎营的时候,又会陆陆续续的跟上来。
席克斯的兴奋仅仅维持了一天,第二天醒来,她小小的狗脑子开始进入冷却。
带着大军,走着走着,突然就开始害怕了。
这个是去打仗,不是和芙蕾雅过家家。
她停在路边,“要不,咱回去吧。”
“好耶。”食人魔克罗格一听,带着族人调头就走。
斯壮一看就急了,拦住他们,怒道:“这怎么行!咱们狗头人大军,怎么能不战而退?”
席克斯又想到了慈爱又严厉的河湾主母,她这次可不是骑一骑猪、撞一撞畜栏,而是跑去打仗。
这个是闯大祸,里奥都保不住她!
席克斯顿时想哭,“我们回去吧!奥莉薇娅妈妈知道了,一定会打死我的!”
斯壮探出金色长戟一钩,勾中席克斯的小皮甲,将其抓到猛犸象上,然后朝面面相觑的獠猪骑士们喝道:“看什么,继续进军!”
可怜的狗头人大将军,被斯壮挟持着继续向前。
站在猛犸象上的木架上,席克斯看着下方斗志昂扬的狗子们,开始担忧自己的未来。
异族打仗,根本没有人族正规军的复杂说法,基本都停留在土匪打劫的水平。
斯壮的军事天赋不差,又在河湾学习了不少人类军事知识,但短时间里也改变不了太多。
他们不考虑安营地点,不考虑辎重分配,自带干粮一拥而上,输了就一哄而散,能不能回去就看各自的本事。
因此狗头人的行进速度非常快,一天就能走近百里,天刚亮就启程,边走边啃干粮,天黑才停下,直接躲到树下面露天休息,根本没有扎营结寨的说法。
两天之内,就抵达了巴克要塞。
这还只是跟着队伍后面走而已,都没有被赶着跑起来。
整个狗头人大军,只有斯壮战意不减。
自从去年西境塔尔罕伯克的两千轻骑被他击退,巴克要塞就再没有大规模集结的迹象。
一来是战败的主将直接被送上了天,剩下的人根本搞不清狗头军的底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