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莎虽然更聪明,但很多时候,也会在不经意间表现出稚气的一面。
嗯,芙蕾雅是个八十岁的学前儿童,还是个撒娇打泼的熊孩子。
菲莎是个四五岁的成年人,早早挑起重担,将狗头人山谷管理得井井有条。
这么一比较,只有小老鼠最正常。
此时小老鼠的大腿上还放着劳伦斯修士的那本教典,显然刚才正在教菲莎识字。
菲莎的聪明好学,可不是随便说说,任何可以攫取知识的途径,她是一点都不放过。
看到奥莉薇娅和小老鼠的文字教育后,菲莎立刻成了学生。
比起村里的顽童,和里奥这样的笨蛋,菲莎识字的速度快多了。
恐怕现在识字的数量,比里奥还要多。
不过里奥很怀疑,这项技能在荒野中有没有用。
“还没走?等着蹭晚饭吗?”
“食人魔,怎么说?”菲莎显然就是在等里奥。
“我已经传了消息给比约恩,请他带十个野民猎手过来帮忙,光是我们,对付食人魔有点吃力了。”
十字弩威力不够,短矛距离太近,面对食人魔,都有些不够看。
里奥能够想到的大威力远程武器,只有野民猎手的紫杉长弓。
在他眼里,那就是异界版的栓动步枪,简直可以一直用到近现代。
没有野民猎手助阵,就只能靠人命硬堆,那可不是里奥的作风。
大瀑布的野民部落一直是狗头人部落的保护伞,菲莎自然对野民猎手崇拜有加,闻言开心的摇尾巴,“真好!”
说着她跳下木台阶,朝小老鼠摆摆手,说道:“再见!可爱的哈基米!”
小老鼠也回应道:“再见,聪明的菲莎。”
以前三傻聚在一起的时候,菲莎一嘴一个“聪明的菲莎”,芙蕾雅也不甘示弱,一嘴一个“勇敢的芙蕾雅”。
小老鼠很自卑,小老鼠睡不着,小老鼠天天缠着里奥要他帮忙取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