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佐以米饭,绝对算得上是一份大餐了。
一顿饭吃了大半个小时,足足吃到白昼和黑夜交替,星星攀上了空荡荡的夜幕。
就在一人一狗坐在外面吹着晚风的时候,刘叔来了。
他是来给李延雪送东西的。
“你王叔说他在山下发现了个好东西,特意托我带给你。”
说着,他将东西放到李延雪手里。
“看看喜不喜欢?”
李延雪描绘着手中事物的轮廓,那是一根长条状的、中间连着一个冰冰凉凉的圆形的物品。
圆形的侧方有着一个凸起的圆点,在触及到它的时候,李延雪下意识按了一下。
马上,字正腔圆的播报声响起。
“小朋友晚上好,现在的时间是:19点36分。”
“诶?!”
它居然会告诉自己现在的时间!
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李延雪发出了不争气的惊叹声。
“我喜欢!”
反复听了好几次,李延雪才回了神,喜不自禁地对刘叔说:“麻烦您告诉王叔,我很喜欢他的礼物!”
“哈哈哈,阿雪喜欢就好。”
看到李延雪高兴,刘叔自然也心情舒畅。
“等得空了,我带你去老王那地儿逛一圈,你亲自去挑挑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
由于老王的本源属性和他们几个都有些冲突,他一般独自住在山脚下废弃的回收站里。
回收站有不少人类社会的产品,虽说是旧了一些,可里面的大多数还是能够继续使用的。
与此同时,老王也总喜欢往家里捡些乱七八糟的诡异物品,好好的一个房子硬生生被他堆叠得杂乱不堪。
出于互相间的排斥以及那么一丢丢的嫌弃,不是必要的话,他们都不会走进那里。
毕竟没有规定诡异不能讲究卫生吧?
也因此,他们在对阿雪介绍老王的职业时,统一都称作:一个收破烂的邋遢鬼。
对于刘叔的话,李延雪自然是干脆地应了。
他早就想去王叔的家里看看了。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王叔就时不时地会给他带一些新奇的小东西,像是会自己动的牙刷、会变热的毯子,诸如此类。
李延雪对王叔最大的印象就是一个移动的百宝箱,里面隔段时间就能变出一两件宝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