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碧水湖畔的比武擂台上,年仅十五的侯府世子袁欢连续击败十三人,拔得头筹。皇帝感叹其年轻有为,封赏了领兵之权,并赐名碧水将军。
帐篷里袁欢光着膀子敞着腿坐在榻上,一只手架在膝盖上撑着脑袋,另一只手把玩着一朵白色的小花。他四肢修长,皮肤被日头晒成了小麦色,长年累月的训练铸就了一身恰到好处的肌肉。侍女正用湿毛巾为他擦拭胸上的伤口。他一偏头看她,侍女顿时就羞得面红耳赤。
外面传来急急忙忙的通报,“太子殿下驾……”,那一声尖声利嗓的“到”还没有念完,来人就已钻入了帐篷。
侍女急急停下了手,跪地行礼:“见过太子殿下。”袁欢没有起身也未行礼,而是挑起眉毛笑着看向来人。
“辛苦了,出去吧。”太子殿下挥了挥手,把侍女打发走。
“头发怎么散了?”袁欢看他披着发,问道。
“来得急,发髻没簪好,掉了。”
袁欢哈哈一笑,抬手把手上的花往他耳朵边的发里一簪,“正好送你。鲜花配美人。”
太子殿下没搭理他,他蹲下身仔细地查看了袁欢的伤口。那是一道约摸三寸长的新鲜刀伤。他蹙起了眉头,“怎么伤成这样?”
“你没去看比赛么?”
“昨夜贪看了一会儿书,没起来。”他说着,从水盆里拾起毛巾拧干,轻轻擦拭掉伤口边上的血垢。
“萧明绪你……那可是我扬名立万的比赛。”袁欢哭笑不得,“我打得那么辛苦,你却在睡觉。”
“反正我知道你会赢,看和不看又有什么不同?”萧明绪把毛巾扔进水盆里,他起身在旁边的药箱里翻找了一番,拿出了药酒针线。他先是用药酒清洗了一遍伤口,然后将针放在烛火上方燎了一下。“可能会疼,忍一下。”
针线穿过皮肉,袁欢却面不改色。他的眼睛一直追着他看,笑嘻嘻道:“太子殿下,你不去当个大夫可真是屈才了。”
“听说你要领兵了?”萧明绪没接茬。
“那就是陛下跟我爹客气客气。条约都签了,至少几年之内不会有大的战事。我就算领兵也只是在校场玩玩。”
“若是以后发生战事,你是不是就要上前线了?”
“那……确实如此。”袁欢犹疑了一会儿,答道。
“到时劳烦你把我带到军队医庐里,我可以给你当军医。”萧明绪说着,转了几圈针熟练地打了个节。他身子向前一探,嘴贴着袁欢的胸咬断了多余的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