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七乐再拿到手机,古森貌似已经深深地陷入了怀疑人生的状态之中。
[古森元也:诶诶诶??]
[古森元也:难道说七乐真的想和天内桑结婚吗???不、不是开玩笑?!]
[七乐稀石:…不是。]
这次时间凑巧,对方秒回了。
[古森元也:“不是这么想的”还是“不是在开玩笑”??]
……古森真的不懂吗?
真的不是在钓她上钩?
七乐心一横。
[七乐稀石:我是以结婚为前提,提出的交往。]
[七乐稀石:古森的想法、和我不一样吗?]
消息发出去,很快就变成了已读,没让七乐心焦。
[古森元也:一样噢]
[古森元也:叫“小元”就好啦。家里人都是这么叫我的。]
[古森元也:七乐不是也在礼物上这么写了嘛。]
一边要她对他用更亲呢的呼称,一边还在叫她的姓氏,太不公平了。
但七乐的现用名太羞耻,叫曾用名又很奇怪,唯一留给古森可以选择的,似乎就只有截取姓氏中的一个字的昵称了。
——「なっちゃん」、七酱。
……怎么感觉比现用名还要羞耻???
七乐又开始庆幸古森元也没这么说了。
至于给古森的生日礼物上为什么会写名字……
根本不是写的,是七乐绣的。
七乐送的是消耗品,非常老套但非常实用的护膝。
唯一能和量贩商品有所区别的,就是侧边上的粉色小花和白色的两个片假名「モト」。
一开始七乐是想缝一个「元」字出来的。
考虑到这样笔锋处可能会歪歪扭扭的很丑,她果断放弃了绣汉字的念头。
上学的时候在家政课上学到的技术水平只有这么些。
明明生日当天古森发消息只说“很喜欢”“好高兴”“会爱惜地用的”,然后动作飞快地发来了护膝上腿后的照片,压根没有提名字这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