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有点不太理解的问道。
“你自己看看,我的大拇指,都被枪栓夹紫了。”
孙明伸出右手,气愤说道。
加兰德m1半自动步枪,又称大八发,是二战时期,最好的半自动步枪,该枪的各方面性能,几乎接近了全自动步枪。
“呵呵。。。”
望着胡海青紫的大拇指,胡云笑的非常开心。
加兰德半自动步枪的装弹问题,非常严重,一不小心,就会夹伤手指。又称拇指步枪。
“科长,你想不想活?”
孙明一直没有机会和胡云寂静聊天,今天借着酒劲,必须聊透。
“我肯定想活!”
今年三十二岁的胡云,望着模样最多十七岁的胡海,竟然有种面对家长的感觉。
“我也想活”
咕噜
孙明说完,喝了一口酒,就又沉默了。
胡云望着胡海都忘记吃菜了,好一会后,才开口问道:“你到底啥意思?”
“你要想活,就要把我当成一个秘密,不能让有心人知道,不然的话,你我就要面临小本子无休无止的追杀。”
“你说我该咋办?我照做就是了。”
胡云打仗,不全是为了剿灭倭寇,主要是为了寻求惊险刺激。
小本子就算占领了中国,胡云也不愁吃也不愁喝,如果不是为了追求刺激,胡云根本就不会组建特事十三科。
胡海自己一人,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就杀了八名埋伏中的军统高级特工,这样的战斗力,实在是太强了。
胡云非常惜命,特别想听胡海的建议。
“我辅助进攻,靳成奎负责正面进攻。今晚的战斗,所有的一切,都跟之前一样。”
不能再出风头了,自己正在中统潜伏,而且还是再替小本子潜伏,明着专杀小本子,以后还咋潜伏?
“你的意思,老靳从前门进攻,你从后门进攻,是这样吗?”
一名十几岁的孩子,咋可能这么滑头。
“悄悄发财,打枪的不要。”
“你你你。。。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