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冰冷的刀子有二十几厘米长。
刺穿黑人脖子的瞬间,如同捅进了一块猪肉,毫无阻力,直接切开了他的颈动脉,击中了他的颈骨。
黑人瞪着大大的眼睛,甚至叫都没有来得及发出。
我贴着地面继续滑行,手里抓着军刀,顺势在他脖子上来了个横切。
军刀的刀刃非常锋利,黑人的半边脖子被我切开了。
灯光下,鲜血喷洒,屋里的白人脸色惊恐。
我不等他扣动扳机,伸手卡住了步枪扳机的下方。
白人按压不动,目光惊恐的看我。
在他绝望的目光中,我一刀从他下颚刺入,锋利的刀尖,直接从他的头顶冒了出来!
前后不过三秒。
我感觉自己的动作比以前慢了。
显然来到塔尔瓦后,我生活的比较安逸,猎杀的本能有所退化。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赢了。
看着白人和黑人软绵绵的倒在地上,我犹豫了一下,找出了他们身上的手雷。
如果这两个家伙进屋时用手雷一顿乱炸,也许现在我早没命了吧?
我笑着,不屑一顾。
战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没有那么多也许,只有生与死!
听着外面的声音,我小心翼翼的将黑人和白人搬到了床上。
因为恶趣味,我扒光了他们的衣服,将他们叠罗汉似的放在一起,摆成了黑加白的模样。
随后拔掉手雷的保险,塞在两个人的身体中间。
做完这些,我再一次溜进床下,拿起我的枪,掀开了那块逃生的木板。
大约五分钟后,我在地道里听见外面有人在喊话。
“怎么回事,屋里怎么没有声音了?”
“塔姆,艾德,你们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