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屿的叙述毫无章法,说起其他人。明月没有很吃惊,她在庄子里,听过许许多多离奇的事,尤其是乌有镇,那里有当妈的,养个傻儿子,傻儿子大了,想跟女的睡觉,他是傻子,哪有女人跟他,当妈的没法子,便陪他睡觉。她们小孩子听了,不大懂,光晓得这是丢人可怕的事,到底男的跟女的要怎么睡觉,不晓得。
“住在最西边的,是个寡妇,带个小女孩儿,当时有五六岁,”李秋屿的目光柔和下来,却也更痛苦了,他看着甚至有些憔悴,像一下憔悴的,“我把她当小妹妹,她很馋,总想吃点什么,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发烧发到很高,在地上抽搐。我以为她有癫痫病,老保姆说,那是高烧把孩子烧抽了,小孩子没发育好,脑子承受不住。她妈妈在纺织厂做女工,会偷厂里布料,怎么偷的呢?她们带到厕所去,扔进粪坑,因为出厂的时候保安会搜查人身,她们出来就绕到厂子后面,把布料捞出来,带走清洗,再卖到乡镇去。乡下人不嫌弃,只觉得这样的面料难得,物美价廉,有些味道算什么呢,跟钱比,什么也不算。她用这钱,给女儿看病,非常疼爱她。可这小孩子太虚弱了,她总坐门口,跟一只白猫玩儿,我有空便陪她,一块跟小猫玩儿,她很爱那猫,像她妈妈爱她那样。这猫随她,也总馋得很,看着独来独往,很高傲,不妨碍我们俩都很喜欢它。有一次,猫在卤菜摊跟前想叼走掉下的一块肉,被那男人发现了,用火钳子使劲拍它,脑浆都打出来了,死在那里。她看到了,发疯一样跑过去哭叫,被人踢了一脚,她妈妈把她抱回家,放到床上,我去探望她,她呆呆的,也不跟我说话,她的小伙伴死了,我要念书,没什么东西再能陪着她,她又太小,跟发高烧一样脑子承受不住。她病了一段时间,老说胡话,她妈妈只能请人过来给她叫魂,她瘦得吓人,脑袋很大,胳膊细得像一碰就会断,叫魂的人一来,满屋子挤着人看,我也在,那么多人不停说话,说她可能会死,我忽然就觉得自己没退路了,必须得做个选择,不做不行。我已经忍了很久,到某个节点,没办法再忍下去了。”
李秋屿双手揉了揉脸,忽然说,“她妈妈死那天,她还在睡觉。”
明月惊愕,眼泪淌下来:“她妈妈?”
“她妈妈那天起很早,菜市场杀猪,她想弄点下水,那是冬天,五点的时候,天还很黑,她无意目睹一场凶杀案,被凶手发现,怕她泄密,便把她杀死了,”李秋屿好似陷入一种精神迷乱之中,他非常惘然,“我至今不知道谁把她抱去现场的,叫她看见,她才几岁,已经是个半疯的小孩了,她妈妈被凶手剜去了眼睛,像两个黑洞,那儿围了很多人,我下早读经过,她看见了我,竟然冲我笑,我是她熟悉的人。那时我还不知道凶手是谁,我以为那一刻,已经是我最痛苦的时候了,她对我笑,她只是单纯地看到我,就笑了,”他的眼泪大颗大颗滚落,痉挛一样,肩膀抽动起来,“她死在两年后,跟着乡下舅舅,夏天里没人发现她溺水……”
李秋屿整个人被孩子的笑眼再次击倒,只要想到。他刻意忘记,这双笑眼又来找他,不是她要来,是他把她召唤来的。她不在了,没有**,没有灵魂,他的意志说,叫她来吧,她便来了,就像从前那样听他的话。
他的头要疼炸了,像电流滚过,刀子在他身上一道道细致划着,生怕错过任何分毫肌肤。他的理性,他完美的逻辑,全叫这个笑摧毁了。他所想的,所行的,都成罪恶,他最初是隐隐的得意,转瞬成一辈子的重担。他只有把善恶模糊掉,给自己找无数个借口,无动于衷,不再做任何事,才能活着。
他自以为的周密、隐蔽、以恶制恶,自己还能全身而退,彻底失败了。没人窥探到,除了俄文邻居,伯伯了解他的聪明、心智,一定把他想成了小恶魔,要本能地远离。他在最艰难的岁月里,也没伤害过别人,对旁人落井下石过。他最能发现人的恶,察觉到人的恶,李秋屿跟他一对视,便清楚他知道了。但他没有说什么,他只是避开他,就完全否定了他。
确实是恶魔,他独自有条不紊计划、实施时,享受到一种至高快感,他是聪明孩子,那些成年人算什么?一只臭虫,臭虫没有品格,没有思想,只是寄存在一具成年人的身体里,他动一动脑子,就能让臭虫互相撕咬,互相毁灭,他要验证自己有这样的能力。他沉默寡言,有些苍白,在角落里观察着周围形形色色的人,他自己也像只猫,没有动静,谁也想不到是他,人们只会惊慌、恐惧,他镇定自若,冷静沉着,从未想过半途放弃,甚至有种崇高感,并深信自己是对的。
只要一个笑脸,这一切就都完了。只差这么一步,就能完美结束,并且在他余生里都引以为傲,他会做更多的试验,获得更多的成功和快感,他是无名英雄,不需要人知道,只需满足自己,良心无虞。没人能审判他,灵魂无罪。
李秋屿一度恨过小女孩,他知道她无辜,她太无辜了,所以他才去恨她,她但凡有一点不那么无辜,他都不至于恨她。以致多年之后,他完全能理解自杀的穷苦同学为何恨自己,他没能抱住小女孩,但选择抱住了跌向自己的男同学,尽管他还是死了,她也早已死去。
所有的事情告终后,李秋屿十分平静,他一切如常,时间的船载着他一夜之间便驶离少年时代的港口,他没成年的时候便成年了。
“这个草莓真漂亮。”李秋屿拿起一颗草莓,像远眺暮色,发出一声低低的轻叹。明月凝视他的脸,她静静淌着眼泪,她知道他还有最重要的东西没说,她在等,李秋屿却忽然说,“人为什么喜欢草莓?因为它味道香甜?为什么喜欢那只猫?觉得它可爱?还是无聊时当解闷的小东西?猫死了,人们觉得伤心,但很快能找到替代品,爱抚它、逗弄它时,未必是出自于善意,可能仅仅为了满足自己。但狠狠抽打它时,却是纯粹地想弄死一个生命,不掺任何杂质的恶念。我也许从没真正喜欢过那只猫,也没真正爱护过那个小妹妹,我只是怪她,怪她们母女两个为什么出现在了某个环节上,让整件事性质完全变了。我本来在所有环节之外的,最后不得不和她们一起永远钉死在那里,”他用力揉起脸,“我太卑鄙了,到这个时候居然还这么想,可见我跟赵斯同本质上就是一样的人,他说的没错,我是个极度虚伪的人,我做这些的时候,是只想寻求什么正义吗?我有自负,优越感,就像姐姐……她迷恋我,是有悖人伦道德的,一只老鼠偷了人的粮食,是没道德吗?它的角度只是仅仅找吃的,道德是人给它的,它其实什么都不懂……姐姐可能把自己当老鼠了……”
李秋屿几乎进入一种谵妄的状态,他眼睛出奇地亮起来,火烧一样盯住明月,“你害怕我吗?我对你也是不道德的,我对谁都没道德,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事情发生过后,什么都没有了。我学法学,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些强有力的借口,看各种各样的书,也是这个目的,我必须是无罪的,不能有罪,只要我后续不再做什么,就不会再有任何事和任何人来骚扰我,但我为什么还是做了?为什么要资助你念书?知道那个伯伯怎么发现的吗?我复盘多次,也许是我在他家沉迷阅读心理学书籍的时候,也许是我问他怎么看待《罪与罚》主人公的时候,也可能是我盯着别人时,流露了一些不太正常的眼神?他非常聪明,什么人都见过,他本人是极其正派的,我一直认为,只有至纯至善的人,才能有这样的识人能力,因为自身跟恶是两极,相互排斥,所以哪怕恶装成善,他也能敏锐地嗅出些蛛丝马迹。他嗅到了,却没有问我,什么都没问,他只需要用那样的眼神看我一眼,就知道我能猜出他已经知道了些什么。他连劝诫都没有,是觉得我无可救药?还是觉得我跟他最初的印象南辕北辙,失望至极,不想再说一个字?赵斯同亲近我,总是把我当同类,我确实是他的同类,要不然他不会找上我。你疏远我是本能,任何人看清我真实面目,都会疏远我,除非同类。我无论再怎么找借口,说服自己当初是正义之举,替天行道,对那条街上的人毫无损害反而是件好事。确实是这样,大快人心,老百姓总是期盼有个青天大老爷出现。但这些借口都无济于事,掩盖了我真正的心思,我只不过想证明自己比别人都聪明,对付蠢货易如反掌,没错,他们两个在我眼里都是蠢货,死不足惜。”他又流露微笑,“是不是吓到你了,我说话这么恶毒,跟你想的李秋屿一点也不一样,还有比这更恶毒的。明月,对付蠢货易如反掌,想收服你这样的小姑娘也是如此,你缺乏关爱,只要对你释放一点点善意,你都会感激不尽,只要我表现出理解你,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能迎合你的意思,给你找最恰当的注解站住脚,你就会对我死心塌地,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何况,我身体力行地帮助你,不仅仅靠一张嘴,最初我靠什么吸引的你?一句话?一个表情动作?还能记起来吗?你看看你救回来的是什么东西?”
桌上的草莓,没人再动了,李秋屿目光落在草莓的红上,非常熟悉的颜色,他想起来了,白猫在跟他们玩耍时,一会儿跑,一会儿跳,曾经撞烂了花盆,花盆里种着一串红,就是这个颜色,它淌的血,也像一串红。
他很多年不曾留意任何植物,现在,又想起了黑色泥土里卧倒的一串红,红色扎进眼里,李秋屿一阵战栗,明月一直凝视着他,她轻轻抹去泪水:
“他们两个,是说那个当哥哥的,还有卖卤菜的男的吗?”
李秋屿对上她眼睛,没有回应,他呼吸有些急促,想是在抉择什么。
明月泪眼婆娑:“你已经受到惩罚了,有良心的人才会受这样的惩罚。”
李秋屿下意识摇头:“不,明月,我什么都还没说,你不要信我,一件事不同的人说,完全能是两个样,很少有人不美化自己,我也是。”
他颧骨呈现病态的潮红,像饮了酒,他的意志依然非常坚强,但情感上,脆弱得如一团泥浆,明月抱住他脑袋,让他的脸贴在自己胸膛,她泪如雨下:
“你别说啦,我是不信你说的那些,你不是赵斯同的同类,对我也不是你说的那样。我知道你受过惩罚了,一天也没停过,直到现在都是,已经够了,别觉得没办法挽回,咱们一块儿,还能做很多事,好的事,两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的大,咱们齐心合力,一定能再做些事的,你相信我,你就想着跟我一块儿活在平原上,它多大啊,从不怕人踩它,什么事都能托得住,你信我吧,我知道你吃的苦够多了,你一定信我,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第70章第70章“你早就在做好的事……
“你早就在做好的事了,是你没意识到。不说旁人,只说我自己,没有你我现在不会在这儿,我也说不出来这样的话。是你让我来到这儿,受更好的教育,我从没过过这么好的日子。奶奶会记得你,棠棠也会,还有我不知道的人,都会一想起你这个人是好的回忆。真的,你一定得信我,我不说谎的。”
她声音又低又急,怕他不信,见李秋屿不说话,明月低头亲了亲他眼睛,带着哭腔说,“我真想把你按我胸口里,看看我心脏,就知道我没说谎了,你要是不知道,一遍遍只想那个事儿,才是犯罪,因为你只能瞧见自个儿,看不见旁人爱你了。”
李秋屿抬起脸,喉咙滚动:“我刺激了那个人,他喝得醉醺醺的,其实他没醉。他不是用醉酒壮胆,是我故意让他知道,有精神问题的人杀人也不会被枪决,因为他的意识不受自己控制。他这个人,清醒的时候非常要面子,让他起疑心,不能直接说他脸上,他会扬起拳头把你揍一顿。应该等个时机,让他正好看见你跟别人窃窃私语,只让他听见几个关键词,比如卖卤菜的,妹妹,再对他露出一点讳莫如深的、异样的眼神,叫他去猜。在这之后,只要他出现,你就立刻闭嘴,他的猜测就全成了事实。”
他看出这个人暴力、冲动,也许早晚会犯罪,已经犯罪了。大人容易低估一个少年,哪怕知道他念书很厉害,但仅限于常规的知道,一种知道猪肉香、粪便臭的知道。他在这里生活几年,抵得过人家几十年,除了那位伯伯,几乎每家每户都喜欢聊家长里短,老保姆也不例外,并非都是恶意,有时只不过打发无聊时间。日子这么长,不说点闲话,怎么捱得过去?
那傻子妹妹,连卖卤菜的也不敢动她,因为哥哥野牛一样的身材,能震住很多人,这是街坊们的共识。但卖卤菜的不这么想,他总叫嚣着,早晚要给这人一点颜色看看,到底怎么给,谁也不知道。
只要李秋屿愿意,跟同样爱说闲话的同学说点什么,那这话就会顺着对方的嘴,进入无数张嘴里。进入青春期的男学生们,已经知道很多事,对性天然好奇。他们撒尿时打赌,早晚有一天卖卤菜的会去干那个智障。这个字眼非常露骨,谁也没觉得什么,他们周围的大人就是这么说的。
李秋屿走过去,漫不经心说也许已经发生了。他不爱说话,他是班里最聪明最神秘的学生,他一说话,大家便都不自觉地信了,问他怎么知道的,他很平静,说在菜市场听人讲的。他看起来对这个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只是听他们扯淡时,无意提一嘴,也不参与讨论,很快走人。
这更可信了,菜市场的人什么都知道。流言没有具体的哪张嘴,不是哪个人,是菜市场,那儿鱼龙混杂,有无数张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