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羽绒服是陆淮宸经常穿的一件,清洗过,但沾有许多信息素。
温饱温饱,温得到满足,饱却还没有。
“我想吃羊肉米线。”时屿看着陆淮宸道。
陆淮宸立马问,“要加韭菜吗?”
时屿摇摇头。
“好。”陆淮宸起身,小心翼翼的打开个缝隙,看四周无人,才偷溜出去。
明明是自己的房间,为了满足自己的占有欲,陆淮宸才会这般偷溜出去,以防有人偷家。
时屿坐在床上愣了许久,才缓慢的站起,放下羽绒服外套,开始换衣服。
今天天气降温,时屿穿的很厚。甚至还在加绒的外套里面穿上了保暖衣,可见的他是真的怕冷。
时屿简单的洗漱都弄得苦不堪言,只能怪自己太久没有锻炼,疏忽了。
他决定下楼伸展一下,将肌肉尽量舒张快,便不会很酸。
本来也应该在卧室的,可自从便携床展开后,卧室的空间就缩小了。
时屿打开房门,不顾肌肉的酸爽,如正常人一样下楼。只是这下楼速度吧,实在是不像正常人。
他本来是想出去的,可打开木屋门。一股冷风倒灌进来,袭击了时屿。他立马关上木屋门,当做无事发生,转头走到客厅空地。
在时屿未接触到唱歌时,最喜欢就是跳舞。因为村里有一位被埋没的舞蹈家很喜欢时屿,时常就会叫时屿去家里玩。
时屿也经常去,因为她并不讨厌跳舞,而且舞蹈在时屿儿时也给他带来许多快乐。
可惜随着舞蹈家的去世,家庭的中落。不算特别喜欢的他,在唱歌和舞蹈之间选择了唱歌。
舞蹈也就没有了进一步学习,只是保持着基本功的练习,让舞蹈不至于荒废。
至于唱歌、创作,是时屿这辈子最喜欢的事。
在做这件事时,时屿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由衷开心。
他陷入音乐的魅力之中,从此无法自拔。
成为歌手,创作曲有众多人喜欢,或许是每位原创歌手的梦想。
而这也是时屿进入娱乐圈的原因之一,因为想。
时屿将屋子里的空调开得更高,脱掉外套,站在客厅空处,就开始拉伸。
长期练习基本功让他的韧带很柔软,只是这段时间松懈了一些,所以才有些困难。
再加上昨天确实是长时间不运动后,突然重体力劳作让他的肌肉有些酸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