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租车行前台人员也带来了一个消息,说四号晚上九点左右的时候,有个女的打过来电话,说自己酒后开车发生了车祸,自己太害怕了,已经跑掉了,后面的事让租车行他们自己处理。
但是租车行前台人员表示,当时电话中女人说话的声音并没有喝醉酒的感觉,而是一种挺惊慌的感觉。
交警的同志们根据这些情况判断,这很有可能不是一起简单的肇事逃逸案,很有可能涉及到蓄意谋杀。
交警的同志们把这件事情上报,市局的领导把这起案件交给了江阳他们组负责。
江洋他们来到租车行后,详细询问了女人当时租车的情况。
据当时的业务员回忆,那个女人是八月一号,通过电话预约租车的,她打电话过来说自己要租车,让租车行派人把车子开到某个路口。
业务员把车开到路口的时候,女人已经在路边等着了。
女人跟租车行的业务员就在路边签合同。女人说自己没有带身份证,但是带了驾照可不可以。
租车行的员工说没有关系,只要有本人证件就可以登记租车。
租车行的员工接过女人递来的驾照,翻看驾照上的照片,肉眼感觉驾照是真的,而且照片上的人跟女人很相似。然后就拍了驾照照片留档。
随后女人掏出三千块钱给租车行的员工,作为租车押金。每天租车的费用从押金里扣除,直到还车的那天统一结算租车费用,三千块钱押金扣除租车费用后多退少补。
江阳他们听完租车行员工的讲述后,急忙询问他,当时那个女人打电话的号码还能不能查到?
租车行的员工说可以查到,女人租车的时候打了电话。昨天晚上出车祸的时候也给我们打了电话,是同一个号码。
江阳他们拿到电话号码后,就赶往了营业厅,查询这个号码的归属人,还有最近的联系人。看能不能从其中发现什么线索,从而确定租车女人的身份。
从营业厅查到号码登记人名叫吴菊,电话号码是七月三十一号申请的。
这几天这个号码只跟租车行联系过,而在车祸发生后这个电话号码就不再使用了
江阳他们判断这个电话号码申请下来就是为了租车,说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驾车杀人案。
江阳他们根据驾照不是本人判断,这个名为吴菊的机主,很有可能也不是租车的女人。
江阳他们来到吴菊的家里,发现吴菊跟受害人的丈夫吴新建是同村人。
当吴菊听到江阳他们询问自己七月三十一号为什么办新手机号时,表现的很是迷茫。
吴菊说自己的手机号已经用了十几年了,从来没有换过,而且最近也没有办过什么新的手机号。
江阳他们经过调查,证实吴菊七月三十一号确实没去办过手机号。因为吴菊三十一号当天,一直都在家里,而且那天还有几个邻居来吴菊家里打牌。
经过询问那几位打牌的邻居,她们也证实了吴菊当天确实没有出过门。
江阳他们决定转换思路。既然租车人的信息找不到,那他们就从受害者的关系网开始查起,
妻子遇害,丈夫总是警方怀疑的第一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