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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中文网>刘盈的历史评价及与刘邦、吕雉的关系 > 6、去大舅家吃肉肉(第2页)

6、去大舅家吃肉肉(第2页)

何止不好意思。

刘盈觉得阿母就是后世网络里常见的刻板印象“二女儿”。

多子女家庭无论是否重男轻女,对二女儿都最容易忽视。二女儿往往最为独立自强,可能自身成就也最高,但就是热心参与家中的事,无论再累,只要家中曾经忽视自己的家人开始绕着自己转,心里就比吃了蜜糖还甜。

刘盈评价,冤大头是也。

他家阿母不仅是典型的“二女儿”,还是被外祖母和小舅父的一些屁话洗了脑,心中对家里有愧的冤大头“二女儿”。

这事还要从吕家搬来沛县时说起。

吕公祖上和刘家差不多,都是至少三代人没有当官的“六国遗民”。

若在祖地,吕家比刘家更有钱有势;但吕家被迫离开祖地,哪怕他带来再多的钱,地位都不如沛县本地豪强。

现代社会本地人都会抱团排挤外地人。如今财产都以土地为根基,豪强都是乡贤,离了家乡,更是立刻就从地头蛇变成了虫。

后世豪强都发展成世家郡望了,唐朝一个不糊名的科举,强迫世家郡望住在京兆附近求官,世家郡望便废了大半。现在六国遗民还远不到世家郡望的程度,可想吕家被迫背井离乡的苦楚。

这一点,从阿母和姨母婚配的年龄就可看出。

阿母与阿父成婚的时候正值双十年华,在后世看来是风华正茂。但在此时,男子别说三四十不娶正妻,就是一辈子不娶,只要有子嗣(哪怕是过继的子嗣),都十分正常。而女子,《秦律》有规定,“六尺二寸许嫁”,也就是十三四岁就是婚龄。

阿母大大超龄,婚事显然被吕家的祸事耽搁了。

背井离乡不能乱离,肯定要投奔亲朋故旧,才能在陌生的地方站稳脚跟。

吕公也寻了故旧,却不想着故旧不做人,友谊太虚假。

刘盈常被外公抱在膝头玩耍。“相面嫁女”什么的他没听外公提过,但外公曾以为他听不懂,常当着他的面,多次和大舅父感慨沛县令趁火打劫。

这件事《史记》中也有记载。

沛县令是外公好友,年纪与外公相仿。外公避祸,带全家来投,沛县令竟然求娶他阿母。

刘盈想到这件事,牙花子都要磨碎。

后世一些人乱解读,将“沛令善公,求之不与”解读为“沛县令要和吕家当亲家”,甚至干脆乱添了一笔,说是沛县令给儿子求娶。

《史记》这一段记载得清楚明白,没有任何可以增添的余地。此句的意思,就是沛县令自己求娶他阿母,甚至不一定是娶。

当然,秦国的妻妾制度遵循周礼,士大夫能有“一妻一妾”,和外公一样老的沛县令,自然也可以有一妻一妾。

他若求到阿母,阿母至少是个合法的妾室,说不准还能当上继妻,后院地位可高着呢。

呕。

虽然送个女儿给沛县令就能换得庇佑,在许多人看来很是划算,但吕公却受不得这个气。

或许换作个不认识的县令,吕公为了一家安稳就忍了。

可沛县令是吕公的好友,是他背井离乡以为能依靠的至交好友。

这时候,有个年轻人一分贺钱都不出擅闯宴会,在座豪强都习以为常,还与其亲切玩笑,吕公眼睛便亮了。

刘盈强烈怀疑,“相面”是后来阿父阿母自己编的。

因为外公不仅将阿母嫁给阿父,还将姨母嫁给了阿父的小弟,卖狗肉的樊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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