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吃野味,可是不想被野味吃!这么大只鸟,看那两只爪子绝对能搞死他们几个!
唐正峰一听,觉得他小女儿说得有道理。
拿了块石头丢到它身上,这只大鸟一动不动。
唐文军便大着胆子立刻转身捡了一根挺长的树枝往它身上擮!
看样子是死透了。
于是几个人一下子扑了过去,左翻翻右看看的,这得多少肉啊,是不是眼睛不太好啊?自个儿寻死?唐大嫂嘀咕着。
“嗯,确实是眼睛不大好。”唐宁翻了一下鹰的那颗脑袋顺口说了句,心想大约应该是被伤着了,至于怎么伤着了,她不确认,只是觉得这么个大鸟该不会像某小说里说的殉情吧。
“爹,要不我们把它挂到树上,等我们都挖好笋了,再一道拖回去?”唐宁说道。
“嗯,成,咱们先干正事儿。”唐正峰回道。
“爹,您说这么只野味,县里会不会有人收?”唐宁忽然又问道。
唐正峰愣了下,他也不大清楚,这种鹰他也是没见过的。
可真够大的!看着怎么也得三百来斤了,这么大的体重,也难怪撞树上能发出那么大的声响。
“我们先把它收起来放到树叉上,待我们收拾完这些鱼虾竹笋再来收拾这只大鸟。”唐正峰觉得如果能卖到价钱,也不错啊。
于是几个人便搭了把手,把大鸟放到了一棵歪脖子树上。
唐宁在奇怪,这地方居然有这样子的大鸟,她不是太了解这种大鸟的生存习性,而且对于这个朝代的生物更是感觉自己知道的太少。
算了,想不通就不想,以后见得多了或许就习惯了。
几人心里各情心思,都在思考着那只大鸟,但心里虽然想着,手上却是一点也没闲,都在挖笋的挖笋,捞鱼的捞鱼。
唐大嫂觉得大鸟值钱最好,不值的话也没事,眼下还是得把这能赚钱的事儿干着,妹子说这是最后一批春笋了,那这个完了后,妹子不定还有别的赚钱的事儿能做。
唐大嫂想着每次娘都给零花给她,眼角就弯了弯,嘴角上翘,真好。
干活干活,听宁儿的,得永生。
唐宁:不客气了您呢……
唐家人都是勤快人,干活速度是又快又好,有了前两次的经验,都各自分工做手里的活去。一个时辰后,那地上已经堆成了满满的小山的竹笋。
唐父看着已经差不多比上次的量都多了不少,便叫了各个开始收拾收拾准备回家。
大家看着点了点头应是,唐宁想了下也动起手来,这一趟肯定是拿不完,还别说有那么一只巨大的“大鸟”。
唐宁说道:“爹,我们都走三趟吧,这一天得把这些东西全盘到家里去,这都一趟回去,吃了午饭,下午再来两趟也就结束了。”
“还有,来回的路都直来直往,别给走叉了,我总觉着那一大遍的荆刺长得奇怪。”以防有意外,唐宁还是盯瞩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