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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把推开怀里的人,盯着霍陶儿舔了舔唇。
这充满了暗示的动作,霍陶儿立马领会到了跺脚捂唇,不带一丝犹豫。
手!
他的手!
乖乖,仙品!
我是个手控,喉结控,腹肌控,脸控,脚控,身材控,声音控,身高控。
说白了,就是单纯好色。
先前没注意到他的手也格外的好看,真是从头到尾都合我的口味。
宝藏男孩!
我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要接受我吗?”
那咋了,我的人生箴言就仨字,那咋了。
女人好色干活才有力气呢。
女人不好色那才有悖常理。
“呵,你这种女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脑精虫,卑鄙无耻下流。”
他仍旧是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
小嘴,一张一合的咋这么带味恁。
我喜欢。
说句母道话,上赶着赘的男人指定不是什么好货色,这种强迫得来的男人才值得珍惜。
我迅速靠了过去,紧紧地贴在他的大腹肌上,口吐出的热气全都喷洒在了他的耳朵上。
肉眼可见的,他的耳朵红的仿佛滴血。
秉持着送上门的猪肉不吃白不吃的理念。
我火速将他的耳朵含进了嘴里。
好热,好软,真想永远含着帅弟弟的耳朵睡觉。
“滚!
流氓。”
霍陶儿火速起身,一手捂着耳朵一手捂着嘴唇,一脸警惕地看向我这个坏人。
我邪魅地笑了笑,伸出纤纤玉手指着他,发出洪亮的声音:“你?
就你,姐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
“你要是在别的地,脱光了姐都不上你。”
许是我说的话太首白了,他的脸也红的仿佛滴血般,胸口快速起伏着。
洪亮的声音招来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