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队长英雄好汉,一把刀砍翻野猪!”
“我曹,刚刚吓死俺了!”
赵传薪笑而不语。
装逼是要拿捏分寸的,这时候就不要狂和显摆,一定把这个活交给旁观者,让他们替自己去吹。
他戴着露指手套,握了一把雪,将蜘蛛腿上的血迹擦拭干净,然后插回后背。
走过去踢踢猪脖子,让它的血流干净。
他喊道:“谁车上有地方,搭把手,等血流干净,给装上车去,咱们晚上就有猪肉吃了。”
有人喊:“赵队长,人太多了,一头猪不够吃啊。”
“哈哈哈……”
赵传薪回到马身边,从侧面拿出步枪:“那还不简单,我再打一头小的。”
为了避免马受惊,他在雪地里趟出去二十来米,举枪瞄准。
砰!
远处,一头半大的野猪应声而倒。
车队的牛马骡子稍稍受惊,但枪声不是在它们身边响起,倒是也没有乱跑啥的。
安抚一下,就消停了。
“好枪法!”
“神枪啊!”
“赵队长属实厉害!”
捧哏的太多了,七嘴八舌的。
不佩服不行啊。
你说拎着刀子就能干翻野猪,拿枪照样能打死野猪。
一枪一个准好么?
假如对面是绺子,他们相信那些绺子算是撞铁板了。
赵传薪收枪:“再来几人,把小的抬回来。”
陈大光挺高兴的。
不是高兴有猪肉吃,咋说他也不至于因为点肉高兴,而是赵传薪确实厉害啊。
他说:“别整头猪带着,直接剥皮割肉,一辆车上挂一扇肉,轻快,不占地方。要是等晚上,整头猪都冻结实了,想割也割不动了。咱们人多,用不多会儿就拾掇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