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走到步行街附近,我便突然后悔了——这步行街入口的广场上竟然正在搞漫展,晚上正是热闹,他又长得引人注目,偏偏还牵着我的手,虽然同性恋婚姻法已经通过一年多了,但像我俩这么大张旗鼓的也不多见,回头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才上过新闻,我低着头,想把被他牵着的手收回来,他却不肯松。
“吞赦那林,太扎眼了。”我小声道,环顾四周,生怕遇到能认出我俩的。正当我说这话时,就听见有议论声传来。
“哎,那是不是abmer和他的缪斯啊?”
“是上热搜那个那个帅哥吧?卧槽,真人也太帅了吧,这么高,是模特还是运动员啊,不会是预备出道的艺人吧?”
“请问你是abmer染吗?我很喜欢你的画,能签个名吗?”
“我靠,是abmer染本人吗?他这个新缪斯比明洛还帅啊!”
“你去,帮我找他要个签名!”
动漫展上搞艺术的人很多,认识我的人自然也很多,很快议论声四起,形成了一片嗡嗡的声潮。
我加快了脚步,企图在聚拢过来的人潮间甩掉吞赦那林,可他却像察觉到我在想什么似的紧跟在后,手也抓得死紧。
“abmer,hey!你怎么在这儿?”
听见熟悉的声音,我一侧眸,便瞧见了那金发碧眼的大帅哥,leo一脸又惊又喜,看见我身后,笑容却微微一僵。
我还没来得及跟他打招呼,双脚就一瞬离了地,又被吞赦那林打横抱了起来,四周顿时响起一片震耳欲聋的尖叫。
——我捂住脸。我要疯了,被吞赦那林整疯了。
他真是我的报应我的劫,我欲哭无泪:“我求你了,您老人家别这样行吗?我是个画家,硬生生被你整成了网红!”
“他看你的眼神不对。”吞赦那林冷冷道,旁若无人地抱着我走了几百米,直到leo被甩得不见了影,才把我放下地。
我低着头,不敢看周围的人是什么表情,只听见四下不时响起的快门声就知道,我们可能明天又要上新闻上热搜了。
好容易挤过人潮,他才放我下来,黑着脸:“下次不来人这么多的地方了。”
“怎,怎么了?”
“太多人,靠太近,我会忍不住。”
“。。。。。。”被一堆食物包围的感觉,确实不好受。
我干咽了一下:“你有几天没吃了啊?”
“这些时日为了寻你,一直饿着。”
那坐地铁对他而言确实挺折磨的。我干笑,被江边的风吹得一个哆嗦:“你是。。。。。平时主要吃肉,还是吃血,还是都吃啊?”
他不答话,牵着我的手紧了紧,兴许是怕说实话会吓着我,望向夜色间五光十色、人潮涌动的步行街:“在哪,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