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所感,迟年抬头,对上易信举着的小蝴蝶花发夹。
“迟年,我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在橱窗上看到的,一看到,我就想到了你”
易信说了一大堆,但迟年没管他的话,能时不时点头看向他,眼睛却总在看着那个标签。
他的标签没撕下来,直晃晃能让她看到,但其实,这个发夹的模样她不看标签介绍,也大概知道了是那一家的。
因为她刚看过
在网页上看了无数遍。
真好看。
现实中的它比网上图片还好看。
现在,真实存在,出现在她眼前。
不费吹灰之力,她,真的有点喜欢
所以在易信撕掉标签后,拿出发夹往她头发上戴,她没有拒绝,微微倾身,更方便他的动作。
往常对着江逾白说的甜腻腻的话语:“易信,你真好,我很喜欢”
现在,话语里面的名字换成了易信,不是他。
匆匆赶过来,连拉链都没拉上的江逾白顿住脚步不走了。
隔着绽放喜人的异木棉,他看到了迟年顺着倾身的姿势,伸出手,抱住了男生。
然后欣喜地摸着头上的发夹上楼。
没有再回头看向那个男生。
一如她收到自己的礼物后,上楼的决然身影,没有望向自己一样
拜金。
她很拜金。
迟年很拜金。
“什么?”
林义安被江逾白拉出来,又听到他不知道在说什么。
凑得近点,才有一个名字传进他耳朵里。
迟年?
以他以往的经历来看,这又是一个情伤,哎呦。
所以他看着江逾白喝酒没有阻止。
然后看他坐直起来,眼神似乎恢复了清明。
酒是苦涩的,没有迟年甜,但这一次,迟年带给他的感觉比酒还苦。
第一次见面盯着他的手表和背包,他还以为她是喜欢这种款式,现在看来,她是喜欢他的价格。
江逾白善于观察,他喜欢盯着一个人的眼睛而后推测那人在想什么或者在做什么,这使他易于判断对方是那种性格的人,这招用起来能解决生活中的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