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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70(第18页)

拉尼是皮毛集散地,城市里也多是以屠宰、硝皮等为业的,也不是说完全没有纺织业了,只是很少,供应本地都不足够。相反,旁边不远的普罗万却是一个纺织中心,至少有三千个家庭以纺织为生——很难说,拉尼的纺织业没有发展起来,没有离普罗万太近的原因。

毕竟此时的城市,规模稍微大一些的,纺织业都多少有些存在感。拉尼本地自己就养羊,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按常理来说,纺织业的路子应该是比较通畅的……

“现在还不是剪羊毛季,庄园里没有那么热闹,如果殿下您是夏天来的,就能看到牧民们忙碌了。”其实就现在肉眼可见的,庄园里已经挺忙的了。春耕季刚刚开始,农民们很是活跃。至于牧民们,也抓紧时间牧羊吃草、接羊羔等。所谓的不忙,只是相对更忙的夏天而已!

不同于大草原上放牧,春天就要忙着转场了。庄园里的羊不算圈养,也基本没有了转场负担——庄园里的草地,不论领主自营地、自由农的自留地,还是公共地,的确都划分了地块,用于轮流放牧,保证放牧可持续。但总的来说都离牧民的家不远,至少没远到需要牧民转场。

没有转场负担的牧民,却一点儿不比自己在阿尔卑斯山放牧的同行来的轻松。因为他们会养更多的羊,而且春天是接羊羔的好时候,一点儿不能松懈——在庄园里养羊,人手一般是不缺的,限制养羊极限的是庄园土地的承载力。

另外,庄园里其实也不只是养羊,还养了一些牛马。主要是,不同牲畜,吃草的‘精细度’不同。有经验的牧民主要养一种之后,本来就习惯混养一些其他的,充分利用草地,避免浪费……而这,显然也是牧民们不得闲的原因之一。

路易莎听着庄园管家的描述,还是有些可惜的。她都可以想象到了,那时候绵羊的羊毛正是最丰厚的时候,一团团蓬松柔软。当牧羊姑娘赶着一群群绵羊从远处来,就像一朵白云在移动(因为主要是白羊),也是难得一见的乡村景色了。

路易莎当然知道,庄园里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田园牧歌,牧羊女也只是在诗人笔下才清纯可人,一副没受过生活的苦的样子,大家其实生活的很苦。不过就像现代人也知道农村生活不容易,却不妨碍他们周末去‘农家乐’一样,路易莎也是差不多的。

正在路易莎有些畅想的时候,吉娜走了过来,说道:“殿下,来了一位庄头,似乎是来找罗斯先生的。”

羊角庄园可不算小,人口也不少。虽然同样大小的土地,放牧容纳的人口要少得多,但这里依旧有3个百户村——所以,为了管理方便,庄园管家不止一个,庄头就更多了。这时候吉娜只说是‘庄头’,路易莎和庄园管家(就是罗斯先生),都不知道她说的是谁。

“那么,您先去处理您的事儿吧。”路易莎没有多想,就让罗斯先生先去工作。庄头既然知道庄园管家是在路易莎这里,还来找他,那肯定就是有正经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正经事。路易莎自觉自己就是想有个人领着了解羊角庄园而已,倒也不必耽误人家工作。

相比起路易莎的无所谓,这位罗斯先生就‘恋恋不舍’多了,心里很不满庄头来找他——难得有在主人面前露脸的机会呢!这时候走了,天知道太子妃殿下还能在羊角庄园呆几天,期间又能不能再见到!

但再不舍也没办法,路易莎已经发话了,他也只能离开。

罗斯先生走出庄园主宅,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羊角庄园六七名庄头里,他比较欣赏的一个——这个庄头是个年轻人,才二十几岁,之所以这么年轻就能选上庄头,是因为他父亲就是庄头。

不同于庄园管家是‘外来客’,庄头却是农奴们推选出来的,也都是农奴,连自由农都挨不上这个职位……这是真正的坐地户!

而一般庄头们需要熟悉农事,分担一部分农事官的工作。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农奴中有声望,这样上传下达,有这样的人居中,才好管理协调——倒不是说庄头都是‘工贼’,是帮着领主压榨农奴的,他们的作用更多是‘上传下达’。

一方面确实方便了上层管理,另一方面,也能在压榨太过时,让农奴有一个向上的‘发言人’,不会立刻诉诸暴动。只有在这之后,压榨依旧,才会有暴动之类的。

这个年轻庄头的家庭,是此时庄头家庭的典型:家里几代都在同一个庄园扎根,男人多又扎实肯干的基础上,家里就十分阔气。说是农奴,其实比多数自由农人家都强得多,不只是佃着庄园的好些地,还养着好几头大牲口。服劳役,还有要出牲口的时候,总少不了他们家呢!

在罗斯先生的印象里,这个年轻庄头勤劳踏实,比较配合工作。而且能识得几个字,他自己的工作,需要文字的部分,也比他父亲强多了。也是因为这些,他才对他印象较好的。然而,这次事后,他对这个年轻人的评价要变一变了。

别的不说,至少‘没眼色’是真的……这么大个庄园,这个时节,能有什么事,他闭着眼睛都能想到了。再大再紧急,又能到哪儿?非要这个时候将他叫走吗?

想到这里,罗斯先生便没好气道:“有什么事,快说吧!”

他还真不能不听……眼下路易莎人在庄园里,庄园里的行政效率都提高了不少,这是为什么?人还是那些人,只不过都不想恰好被抓住行事不利,所以一时间打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而已。也不是图表现,大家都清楚表现好也不见得怎么样,这可是极其讲究血统的中世纪!而是不想留下坏印象,留下坏印象后滚蛋都是轻的。

年轻庄头,着急地说:“庄园里的一群纺线女,将格拉斯夫人给打了!格拉斯夫人扬言要把她们都送上法庭。”

罗斯先生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说道:“那个女人就和她那死去的丈夫一样,都是最吝啬的守财奴!要我说,她的丈夫应该早就下地狱了,她今后也不会例外的——如果我说了算的话,当初就不应该叫她进庄园,继续庄园和她丈夫的契约!”

格拉斯夫人的丈夫是个布商,去年刚刚去世,她并无再嫁的打算,觉得守着家业,养活子女挺好的。于是便接管了丈夫的资本、人脉,接着做布商……当初格拉斯先生就在羊角庄园买羊毛,接着到别处洗羊毛、梳羊毛等后,再又回到羊角庄园,请这里的妇女纺线。

这件事本身看上去没毛病,但问题是,格拉斯先生就像他的诸多同行一样,有拖薪欠饷的毛病。针对弱势而工资分散的纺线女,发给报酬他是能拖就拖,直到他去世时,欠羊角庄园三四十名为他工作的纺线女(有兼职的,也有主职的),平均每人六七个月的工资!

等到了他人没了,大家以为拿钱的时候到了。因为此时的法律就是这样的,继承人继承财产时,得优先还账。除非和债权人协商后得到了谅解,私下有一番章程,不然清理不了旧账,是没办法继承财产的。

或许有人可以越过这一条规定,不过这条规定确实是起着作用的。

经此,羊角庄园为格拉斯先生工作的纺线女确实拿到了一部分工资,大概是总共欠账的一半左右吧。至于剩下那一半,根据格拉斯夫人对法官所说,她丈夫留下来的财产根本无法偿还巨大的债务,不只是纺线女,还有很多其他地方欠着债呢!

当然,有格拉斯先生欠别人的,也就有别人欠他的。归拢来算一算,格拉斯先生的资产应该还是正数……

但不管怎么说,格拉斯夫人就以此为理由,让法官宽限她的还账期限,先还一部分。剩下的,让她能够挣钱、收账,慢慢还——而她能挣钱的基础,就是继承格拉斯先生的财产,运转起他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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