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说,幸好有前辈在这里。
简直是我和朋友们的定心石。
这种程度还不至于让fbi出手,但是前辈似乎和过来现场的警官们同样熟稔,被围在中心的时候游刃有余,三言两语就分析出了嫌疑人的范围,很快锁定了嫌疑人。
我和朋友们作为无关群众不被允许靠近,只能站在人堆里,和其他人一样,朝警戒线内的少年投去目光。
闻讯赶来的记者不少,闪光灯接连不断,试图将案发现场的每个角落都记录下来,同样没有遗漏正在寻找线索的前辈。
前辈的手上拿着透明的证物袋,身边是市警察局的警长克莱恩。
两人不知道交流了些什么,我看到有警员将三位嫌疑人领到他们面前。
从有限的信息复原未知的情景对于前辈来说仿佛是一件信手拈来的事,他叙述推理的声音不算很大,但在所有人都选择倾听的时候就显得掷地有声起来。
宛如将这里变成了属于他的舞台。
我早就打开了手机进行录像和拍照,力求多角度多方位记录下前辈推理时的帅气模样。
“我觉得你不应该学传媒。”
友人a对我说道:“你应该学摄影。”
我的眼睛还盯着手机屏幕,嘴巴上跟她诡辩:“摄影也是传媒的一部分嘛!”
“是是是,反正你以后就跟着你前辈后面写新闻稿就好了嘛。”
友人a凑近我的手机看了眼,显然也认可了前辈此刻的夺目光彩,在我耳边感慨道:“真不愧是修犯罪学的人啊。”
其实这称赞和我没半点关系,但我还是与有荣焉,骄傲地抬了抬下巴:“早就说了嘛,前辈推理真的超级厉害的!”
友人a认可我说的话,好奇道:“那他为什么还要念化学系?”
“好像是想研究什么药物成分……”
这个问题我的确曾经问过前辈,但是前辈说出的词汇太晦涩,我再努力也记不住,只留下了这点聊胜于无的印象。
才闲聊了几句,案发现场的情况似乎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被指认的嫌疑人满脸怒火,正将手伸进怀中。
以我留美一年有余的经验来看,这是掏枪的姿势。
但还没等我发出任何提醒的声音,那位嫌疑人的手腕被什么物体击中,接着整个人被制服在地。
友人b作为运动爱好者,看得比我清楚得多,将前辈的英姿复述给我。
他咂舌道:“你那位前辈也太厉害了吧,他愿不愿意加入我们橄榄球队啊?”
我告诉他:“前辈更喜欢踢足球。”
友人b遗憾地耸耸肩,开始胡言乱语:“洛杉矶的启明星怎么可以不爱橄榄球?”
日本的救世主。
洛杉矶的启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