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赵婆子取来之前写好的劳务合同,读给其他人听。
听完内容,所有人不理解地小声议论起来。
“啥是劳务合同?”
“不知道啊!”
“一个字没听懂。”
“俺也是,这东西是不是卖身契啊?”
“卖身契俺可不卖身为奴”
“不是卖身契”我站出来澄清,“劳务合同是为了保证你们能拿到钱,如果拿不到上面所写的工钱,你们可以去官府告我,让我赔偿你们工钱。”
“啥?”
众人惊呆了。
“还有这好事?不给工钱可以去告她?俺的娘哎!真的假的?”
“就是啊!这有哪家东家敢这么干?这,这对奴仆是不是太好了”
“俺咋觉得是陷阱呢?”
“不要质疑,这是真的,上面所写内容全部有官府审核后的印章。到时候大家可以去核对真假。
再者,若是有人违反上面条例,那么我们有权利追究你的责任,索要因你违反条例带来的后果的赔偿。”
后面才是重点好不好。
这下,这些人噤声了。
面面相觑。
甚至有人生出了退意。
我扫了眼那老头,居然没有说退出。
还颇有兴致地跃跃欲试。
我又道:“还有一条,若是签了合同,没干够年限半路想离开,违约金一百两银子。
当然了如果你不违反条例,依照合同办事,那每个月就可以拿到丰厚的月银了……”
听完我那句丰厚的月银
这些人又心动了。
心思再次活泛起来。
但谁都没动。
实在是前面的条件太苛刻了。
还有什么违约金一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