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过后,季云栀正常上班。
阎霆琛亲自开着车送她。
要是他自己开车,他就喜欢开各种炫酷的跑车。
但季云栀有点抗拒。
他那些跑车太引人注目了,到时候肯定又要吸引很多路人看过来。
她不喜欢被人注视议论。
所以,阎霆琛为了照顾她这个“平民”身份,他今天没有开跑车,而是开了车库里最便宜、从外观来看很普通的黑车出来。大概只要一百多万。
到了工作室附近,季云栀下车前免不了又是被他一顿缠吻。
缠吻就算了,他又又又开始咬人。
然后还得他自己咬爽了,他才会心满意足地松开她。
分开时,男人一眼就看见她皱眉郁闷的表情,“干什么这个表情?我咬得又不狠。”
如果不是吵架气上头,他肯定不会把她咬出血的。
她忍不住叹气,“我想跟你谈谈。”
“嗯哼?”他挑了下眉,饶有兴致追问,“谈什么?”
“你能不能别老是咬我?”
季云栀是商量的语气,语气三分郁闷委屈七分卑微,“我不喜欢你咬我。”
很疼暂且不说。
他每次咬出来的印记,她都得好几天才能消下去。也不知道他自己说有克制力度克制在哪里。
密密麻麻不美观不说,要是被同事发现也不太好。
幸好这两天天气降温,她能穿高领或者系围巾,不会让人发现。
阎霆琛:“说完了?”
她点了点脑袋,“嗯,说完了。”
既然她说完了,那就该他表态了。
而他的态度就是无情驳回:“不能。”
不让他在她同事面前露面就算了,现在只是在她身上留咬痕也不情愿?简直就是欠揍。
季云栀对他的回答并不意外,但还是忍不住想纠正他,“你这是个坏习惯,得改知道吗?”
“不知道。”他回答得理直气壮,“你说好要给我安全感,我咬了你留印记就会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