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准冒的身份是李新棠一个出国留洋时的好友,赵宇,字云洲,李家人听过,没见过,只知道是个年纪不大的病秧子,和李新棠甚是臭味相投,此人老家在北平,现在应该还在海外没有回来,就算有人怀疑也是查无可查。
黎渐川早饭后在丫鬟小厮堆里套了半天话,才寻摸到这么一个合适的身份,用一天也是足够了。
约莫是真没见过黎渐川当花花公子的模样,宁准转着黑白分明的眼,上上下下将他盯了数秒,才饶有兴致地弯了下唇,道:“昭华兄惯会哄人,但这话我信了,只是昭华兄知道我,我怎会让你等上许久也不来呢。”
黎渐川知道宁准促狭,只是光天化日之下,不好收拾他。
只边与他并肩向前走着,边扬了扬眉:“今日云洲是客,同我耍嘴皮子,我不与你计较。初到朋来镇,想去哪儿逛逛,我这个主人家来引路,为你做一遭向导。”
宁准会意道:“朋来镇若真说名气,那还是凶案频出的名气。我今日一早起来,就听见北边胡同里乱糟糟的响动,据说是出了命案,也不知究竟是怎么个情况,不如去瞧瞧,也让我见识见识?”
“你倒总是对这些稀奇古怪的有兴趣。”
黎渐川无奈笑道:“这事我早上起来也听家里人说了,那害了命的是镇上的报童陆小山,住在主街商铺后头的长宁胡同,常去别庄送《天下简报》,我虽没见过,但也算是个熟识了。”
“来,这边走。”
防着隔墙有耳,两人只作好友模样,一边有分寸地通过闲聊交换信息,一边拐进主街回春堂后的一条胡同内。
黎渐川依照昨天下午摸到的大致地形,再以李新棠对朋来镇不算熟悉的借口偶尔问上三两个路人,不过十几分钟便带着宁准来到了陆小山居住的长宁胡同。
长宁胡同大概算得上是朋来镇的贫民聚集地之一,住的大多是穷苦人家,身处镇子最靠西北的地界,再往外走上一些,就是大片的玉米地和荒草地,黑漆漆的,常有野狼毒蛇的影子。
这两日夜间都飘了些雨,胡同逼仄,潮湿阴暗,未干的雨水裹挟着家家户户淌汇来的污水,在青石砖的缝隙里四处流溢,蔓延开阵阵恶臭。
野猫和老鼠蚊虫时不时穿梭其中,伴着孩童吵闹的啼哭,口音浓重的泼妇叫骂,汉子酒气与下流荤话,挤挤挨挨地勾出一口苦难的井,将众生俱淹在里头,无处攀出。
这地儿是怨不得罗大不愿意亲自来查的。
井外的人,少有乐意再去瞧井内的脏污的。
黎渐川一身金贵的银灰色西装,压着帽子,再提一根手杖,同宁准干净清爽的长袍一般,都是不该出现在此处的老爷装扮,不仅显得格格不入,还显得高高在上。
但两人都没有什么不适的,只有远远瞧见一户人家门边蹲坐着的黑猴子一样又瘦又小,几乎皮包骨的小孩时,黎渐川沉默片刻,开口说了一句:“好在以后的华国,不会一直是今日的华国。”
“希望永不会是。”
宁准低声道。
绕过一堆又一堆灰扑扑的杂物,两人在九曲回肠般的长宁胡同走着,艰难寻着下脚的地方,花费了好一阵时间,才来到陆小山家附近。
这倒不用去问人确认了,因为还隔着一个拐角,黎渐川就望见了前边站着的几个眼熟的警察,还有罗大在天光下锃亮明显的光滑脑袋瓜。
见状,黎渐川还有些纳罕,不是说罗大看都没来看一眼,已结了案吗?现在都要临近晌午,又是来这儿做什么?
难不成是李家别庄的小丫鬟们情报有误,听了错的闲言?
这疑问刚冒头,黎渐川就看见那些黑警服的簇拥里,隐约地闪出了一道婉约清丽的女子身影,穿墨绿缎子的旗袍,拢时髦卷发。
是王曼晴。
不消再近,黎渐川就已一眼将其认了出来。
“印章。”
宁准也注意到了前方的异常,眼波一转,轻声开口提醒。
黎渐川翻手从魔盒内取出那块从上个副本得到的能隐藏气息的石质印章,在自己和宁准的手腕内侧飞快印了一下,然后收起,动作快速无声,不见丝毫迟滞古怪。
两人不紧不慢的脚步节奏不变,仿若无事,在杂物的遮挡下来到了围观人群的边缘,没有引起任何一道视线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