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我们几人的讨论,列出了其中的前三甲。”
“首先是吴兴沈氏的沈元兴公子,以一首《观雨有念,自太安始,常心忧天下,今受浣花此题所感,故作此篇以述吾志》在众多佳作中脱颖而出。”
飞红从一摞纸笺中抽出一张分给众人传阅。
“不愧是吴兴沈氏!”
“这行文水平,实乃上上之作!”
人群中传来阵阵惊叹声音,更有甚者已然前来这边意图向沈元兴当面恭贺。
沈元兴面色潮红,脸上的肉都在一抖一抖的。
他勉力压下心中的狂喜,应付着周围的人群。
“无妨!魁首肯定是我。”
王之由不爽地看了一眼被人群围住的沈元兴,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这胖子写诗居然能得到头牌的认可,实属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方未寒眼观鼻鼻观心,不做言语,作假寐状。
突出的就是一个人畜无害。
“王兄,你觉得兄弟的诗才如何啊?”
沈元兴志得意满地走过来,红光满面。
他这一首诗一出,虽然没拿到魁首,但是也好歹是个第三名,已经很满意了。
一会肯定会收到某位头牌的花牌!
一想到这,沈元兴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的。
“不如何。”
王之由撇了撇嘴。
“而且伱那是什么破名字,又臭又长,还跟爱情没有什么关系。”
“王兄此言差矣。”
沈元兴闻言不满道。
“一寸长,一寸强!而且爱国也是爱情的一种啊?怎么就不行了?”
“去去去,一边去,别挡着本公子听结果。”
王之由不耐烦地推搡着沈元兴。
“接下来这首《情殇》是由上原王氏的王伯光公子所作,经我们姐妹几人讨论,可与本次诗会魁首并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