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掏出配枪,打开保险,上膛。然后,猫着身子,慢慢向目标靠近。
方云作为菜鸟警员,出任务没有配枪的习惯。但他的徒手格斗,在警校时期,独树1帜!
方云弧形走位,绕到另外1边,与王守言行犄角之势,从两边包夹目标。
随着两人越来越近。
距离只有两3米时,原本1直晃动的杂草,突然安静下来。
见此情况,方云和王守言也是定住身形,屏住呼吸,小心观察。
敌不动,我不动!
双方僵持1分钟后,那目标似知道危险临近,顾不得隐藏行踪,急速逃窜。
“追!”王守言1声大喝。
两人追着目标,急速飞奔。
方云看清了前方之人,虽然衣衫褴褛,但衣服的颜色和款式,跟记忆中的丁飞然对的上号。
最重要的是,前方逃窜之人,手中握着1把剔骨刀。就是死者记忆中,那凶手的凶器。
“师父,是那小子!”
王守言听懂了他的意思,马上朝天1枪,然后大声喝道:“丁飞然,站住,不然我开枪了。”
如果不能确认对方身份,莽撞鸣枪,则向上面不好交待。
既然知道逃窜之人,正是要追寻的凶手,那鸣枪示警只是小事,就算就地击毙,也只是写写报告而已。
谁知,丁飞然听到身后的枪声,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更激发了对方的潜能,跑动速度1下子增快不少。
王守言见状,也是怒起,停下脚步,右手平举,左手托枪,深呼几口气,调整刚才急速奔跑产生的剧烈心跳。
然后,毫无表情地扣动扳机,‘嘭!’血花飞溅。
警察开枪,大都都不以击毙为目的,1般都是避开要害,又都已打腿为主,这样可以让对方失去1半以上的行动能力。
不过,王守言这1枪,只打中丁飞然的左臂,造成穿透伤,没打中骨头。
丁飞然闷哼1声,继而1个大趔趄,扑到在地。
方云趁此机会,快速逼近。
但丁飞然的逃跑意志超乎常人,忍着左臂传来的剧痛,挣扎起身,继续向前逃窜。
刚跑出几步,就豁然开朗!1条溪流出现在眼前,正是永安溪的源头水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