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买些肉啊,都是好货,今天刚宰的,您是要猪肉还是羊肉啊?”
“羊肉。”
“好嘞,客官这边请,这块是今天刚刚杀的羊,新鲜着呢。”
只见铺主拿出切了一半的肉放在颜夏面前。
没了羊头和羊蹄,只有半具身体。
很奇怪。
谁会买羊头羊蹄啊,这里人都不吃这玩意的。
颜夏摸了摸肉,发现肉质呈深红色,比起羊肉的细嫩要多出不少肌肉来,见此她闻了下刚刚摸过羊肉的手。
一点膻味都没有。
颜夏呵呵一笑。
“掌柜的,你这是挂羊头卖狗肉啊。”
面前的‘羊’压根就是狗肉。
两者肉质很像,不仔细分辨压根看不出来。
原主的记忆里,这个时代吃狗肉很普遍,许多家里养狗的村民,在狗长大时,会把狗卖给肉铺换些铜板买粮食,以及每个村子都有不少偷鸡摸狗的人。
所以丢狗是常态。
狗肉很便宜,比羊肉猪肉便宜不少。
有些黑心商家会拿狗肉冒充羊肉来卖。
没想到第一次就碰见这种人。
颜夏拉着两个儿女转身就离开了铺子。
压根不听铺主的呼喊。
她又重新找到一家肉铺,这家的老板看起来比较朴实,应该是个本本分分做生意的人。
“老板,有羊肉吗?”
“有有有,客官,你们里边请。”
三人进了铺子。
出来时,金福手上拎了一大串肉。
用麻绳穿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