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身不适,来晋与家姐同住。叙骨肉之情外,也谈及各自小说,我找出本文来一处自以为得意处给她看。
姐说文采可以也像那么回事,可是觉得李清照应该更有气魄,不应该像小户女一样。我震惊,长姐从未看过绍宋原着,说出的评价竟然和大多数读者批评的一样认为后传缺少英雄气,虽然说我也承认自己就不是写英雄的,但任何小说都应该有一股气在,证明很多批评虽然尖刻,我也该反思。
但小说已经写完,也是当初参加同人文大赛的后续产物,权当一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