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
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说完,叶向阳扬了扬手上那本刑法讲义。
这些都是中午他从这本书上看到的。
除非叶向阳手上这本刑法讲义有特别的价值并达两千以上,又或者里面藏着几片金叶子什么的,否则叶向阳的行为也完全达不到入刑标准。
虽然不构成犯罪,但确实已经违法了。
要是沈清一口咬死自己盗窃,那么叶向阳肯定得倒霉。
应该不会这么丧心病狂吧?
想到这,叶向阳有点心虚地瞅了瞅沈清,希望她别记仇搞自己。
感受到叶向阳投过来的目光,沈清翻了个白眼。
这波确实是她“口误”了。
叶向阳说的这些,沈清不是不知道,但她就是欺负叶向阳不是专业人士,故意把情况说得严重一点,好吓唬叶向阳。
哪里能够想得到,叶向阳现学现卖,直接反将她一军。
不过看叶向阳刚才那“嚣张”的样子,还真有几分“法外狂徒”的既视感。
一念及此,沈清情不自禁地劝告道:“你还是好好当你的记者吧!律师这个行业可能不太适合你,不然容易把自己送进去。”
“我刚才有说错吗?”
叶向阳满头雾水。
沈清的一番话,搞得他有点怀疑自我。
他刚刚说的,全都是沈清这本书里面写到的内容啊,还有相关案例解析……
沈清无言。
成功把自己送进去的律师有很多,少部分是意外,大部分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
沈清也不确定,叶向阳要是真的转行当律师之后,会不会是其中一员。
其实就是看他刚才得意忘形的样子不爽。
“清姐是怕我跟你抢饭碗吧?”
沈清不说话,叶向阳便自我领会了一番,然后保证道:“放心,我接下来就报名参加法考。”
“嘁!”
沈清忽然觉得这个家伙有点欠揍。
臭弟弟学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