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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三年(第2页)

不然凭借北冥神功,逍遥派早就雄霸武林了。

顾长歌也有一个小小的野心,他想攀登上这一世的武学高峰。

江湖的精彩,不仅在于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美酒佳人,更大的乐趣还有武学的巅峰。

飞檐走壁已经不是在小说里才能看得到,而是日常武者就可以的基础技能。那要是身处武学巅峰,是不是就可以乘风飞行,一剑三千里。

顾长歌每每想到这里就会很激动。

在前世的书里,他看到的只是作者写的轮廓,可是在现在。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血有肉,他感受到了乔峰的那种义薄云天,其他人也大抵如书中所说那样。

于是三年的时间里,即使北冥神功小成,自己也毫不犹豫的散功转修。

《速》,更是小成,配合凌波微步,每一次挥动基础剑诀犹如谪仙武剑。

当练完《剑道入门》后,漆黑如夜更加显得深沉。

“明天就要走了,三年的时间里还是有点舍不得。”说着就将锈迹斑斑的剑插进了自己制作的剑鞘中。

至于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则是放回了原处,他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至于段誉以后能不能得到他也不在意。

在走向悬崖底处的溪流,在月光倒映下。他的模样被白白的长发遮盖住,身上都是一些粗布麻衣,到处都有缝补的影子。

不过比之三年前,他长高了很多,个头也大概到了一米七左右。

这一年,他十二了(之前八岁几个月,现在加上今年的这几个月有四年了)。

当天空渐渐地露出了曙光,顾长歌也走出了他在这里生活了三年的琅嬛福地。

他走到之前从山顶用麻绳下来的地方,麻绳随着时间,轻轻一扯就断了。不过幸好的是,琅嬛福地也就是崖底距离山顶也不是那么深,不然当年他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就下来了。

不过现在的顾长歌已经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如今他轻功凌波微步和新创的功法都是小成,所以借助崖壁上突出的间隙,一边借力一边用轻功飞到了山顶。

“江湖我来了。”

说完就头也不回的下了山,一路上并没有见到无量剑派的人。

顾长歌心想这样也好,图个清净。

至于首要人任务,还是到山下的城镇里面,先换一身行头。不然就这么出去,感觉像从野人山出来的人一样。

至于你问我怎么换行头,这是古代啊。大侠不是喜欢劫富济贫吗,这要是放在顾长歌的身上,一点都不奇怪。

于是当晚,顾长歌就从一家富户手中取了百两银子。第二天一早就到整个城镇最着名的裁缝店。

“请问有人吗”,顾长歌敲门并且向里面走了进去。

在店里的老肥胖男子看到一头白发,身上满是粗布,而且还是左补一块,右补一块的,顿时就没了兴致。但是看到顾长歌手里的剑,还是不敢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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