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一旁的水盆和毛巾,陈墨取过一只鹿角仔细擦洗。
鹿角倒很是干净,并没有沾染太多灰尘。
看着洗净晾干的鹿角,陈墨琢磨从哪里下口比较合适。
他倒是不打算炮制或是烹煮这鹿角,因为完全没有必要,以自己现在五脏六腑之强,哪怕直接吃下去,也不会让其中血气有所流失。
拿起一只鹿角,挑了处比较好下口的地方,陈墨用力咬了下去。
鹿角坚韧,虽不比精钢,却也不输青石。
可陈墨历经多次脱胎换骨,牙口自然远比常人好太多。
哪怕这鹿角相当坚韧,仍被他咬下一块在口中咀嚼。
鹿角没有什么明显的味道,就是比较硬,且一咬就碎,显得特别脆。
“嘎吱嘎吱……”
一块鹿角在陈墨口中,很快被他嚼成无数碎块,囫囵个吞咽下去。
陈墨这时才发现这鹿角不光硬,咽下去时还有些拉嗓子。
拿过一旁的茶水,喝了两口清嗓。
随着鹿角被他吞入腹中,丝丝缕缕的气血之力也在不断被转化吸收,涌入蜕凡珠内。
鹿角与活肉有些不同,活肉入体,几乎是瞬息就转化为气血之力被蜕凡珠吸收。
而鹿角似乎有些不好消化,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转化为气血之力,被蜕凡珠所吸收。
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自己有的是时间,慢慢吃就是。
再度咬下两口鹿角,陈墨慢慢咀嚼吞咽,将其化为蜕凡珠的气血。
一口鹿角的效果不比活肉,却架不住数量多。
陈墨估摸着这一对鹿角内蕴含的气血力量,绝对要超过三块活肉。
次日,陈墨交代军营中事务,又喊来何洛云仔细吩咐一番。
最后嘱托赵瑜,自己要离开家一段时间,让她安稳在家中歇着,不必担心自己。
这才命人准备车马,打算重回小袍镇军营。
该搞到手的东西已经搞到,自己也该动身去和义父他老人家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