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泽,念古洲。
刘启倚在一头斑斓猛虎的背上,看着不远处七长八短的三百余水贼。
这些,都是他的部众。
一群窝在水泊中的亡命之徒。
此刻,他们正在做战前的准备。
修补戈矛,打磨刀剑。
明日,他们将出发当阳,去劫一场泼天的大富贵。
刘启摸着斑斓猛虎的大脑壳,低喃说道:“小十三,若明天能顺利截杀了刘备那个贱人,我们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
老虎似乎听懂了他的念叨,亲昵的拱了拱刘启的手掌。
其实,刘启并非是汉末土着。
而是身穿而来的现代人。
他本是一名动物园饲养员,这头老虎十三是他养了整整九年的老伙计。
那天随着一道温和的光芒划过天空,也跟着他一起来到了这个乱世年月。
而且他们一出现还就是在一窝水贼的老巢里,刘启当时都被吓傻了。
就在水贼们准备乱刀剁死他的时候,十三忽然大发神威,一口咬死了一个小头目。
这也让刘启清醒过来,死亡的巨大威胁让他拼着一股狠劲准备来个擒贼先擒王。
结果没收住力量,一拳竟打爆了那贼首的脑袋。
当时那个场面,连刘启自己都惊呆了。
水贼们更是如见神人,个个被吓得魂不附体,当场就拜见了刘启这个新头领。
然后,就有了刘启如今的贼首地位。
后来,刘启试验了一下才发现,来到汉末,他和十三的力量竟莫名其妙的暴涨了。
两三百斤的石碾子他都可以很轻松的拿起来。
至于十三,它现在不是猛兽,更像是凶兽。
碗口粗的大树,这家伙一爪子就能粉碎了。
暴增的力量和一向对他亲昵的十三,让刘启在这个乱世总算是稍微有了些许的心安。
好歹勉勉强强能自保。
但差点落地成盒的际遇,也让刘启清楚了一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