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先生说的很清楚,他说地支之间的六冲,等同于天干之间的相克。
这是不会错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必须要分辨清楚,命局中的强弱喜忌。
而地支的四库之冲比较复杂,也分为合适与不合适两种区别。
比如三月的辰,这个季节是乙木司令,也就是说乙木处于旺盛的时期。
可是地支中又出现了戌土,辰戌相冲,出现如此情况,戌土中的辛金,也能够使得乙木受伤。
六月的未土,是丁火旺盛。地支逢丑土相冲,那么丑中癸水,也能够伤害到丁火。
这其中是什么道理,使得当令正旺的五行受到伤害呢?
三月的乙和六月的丁火,严格来说是属于退气的,得到当令虽然可以为用神,但受到冲克就会受到伤害,不能够使用了。
至于说的墓库逢冲则发的说法,绝对是后人的谬论也。
墓者,坟墓的意思。
库者,木火金水收藏埋根之地,好比是得气之坟地,未开动而发福的人。
命局天干上有木火金水,但是地支没有寅,卯,巳,午,申,酉,亥,子相应的禄旺根基。
只能够依靠辰戌丑未的身库通根,一旦逢冲就会微根拨尽。所以没有冲动而强旺的说法也。
再换一种角度看,如果命局不用司令的用神,而组合中以土自己的喜神,这时候冲动是有益无损,因为土动正是命局所需要的。
上边说完了六冲,再说的刑意义。
任先生说,刑的关系没有所取之处。
比如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这四种自刑。
属于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何以相刑?
子刑卯,卯刑子,是相生的关系,它们之间何以相刑?
戌刑未,未刑丑,皆为土气,更不当刑。
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冲何必再刑?
又说什么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戌未三刑也,故称三刑,又有自刑,此皆俗谬,姑置之。
对于刑的说法,任铁樵先生有局限性,他所处的时代,决定他无法理解刑的真正含义,我们不能要求过于苛刻。
再说穿,就是害的意思。
六害的关系是由六合而来,冲我合神,故为之害。
比如举个例子,子水合丑土而被未土来冲,丑合土子水而午火冲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