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日子嗖地就跳跃到了夏季,丹宁城虽然破破烂烂,但总体在一点一点变好。
当然那只是表象。
相邻的四座城池,谁也没有攻来,因为他们遇到了汛期,有遭遇洪涝的危险。
虽然对百姓来说,幸灾乐祸不太好,但是白芷还是松了一口气,她在抓紧时间重组军队。
简直忙碌得飞起。
她想招贤纳士,但是丹宁城没剩下几个人了,外面也不会有人愿意来这没什么前途的地方,这让她一个头,五个大。
直到一日,一位奇怪的人到来。
白芷老早就寄出了信件,给老鸨藏在家里的男人,那个被送去白云书院读书的男子,让他帮忙举荐读过书的士子。
虽然他本人不愿回丹宁,但他还是帮忙举荐了一个人。
这时代大多数人都是素布麻衣,即使是富贵人家,穿着也是富贵重色,要么沉稳,要么清雅。
但这个人,虽是男子,但穿着那叫一个桃红柳绿,但也不是常见的红绿,而是……粉红嫩绿,还要带点明黄,总之就是糖果色,多巴胺配色,超级混搭,还极其复杂!
且这时代成年男子都是束发,他不一样,他披散头发,还精心扎了小辫子拢与脑后,精致得白芷自愧不如。
简直是个……时尚男孩!
白芷在见他第一眼,就对此人种下了怀疑的种子,怀疑他的能力。
“公子为何这副装扮?”白芷挤出礼貌笑意。
“世人混沌平庸,唯我是这世间一抹亮色!”这人不闪不避,不卑不亢,身姿挺拔,一种自信之感洋溢于周身。
这话说得,真拽啊!
白芷礼貌笑了笑,缓缓展开他的自荐信,刚展开白芷就紧紧皱起了眉头。
她将信纸颠了一转,才找到了正确的阅读方式。
说不出是震惊,还是激动,还是其他,白芷眼都亮了。
这个时代的人书写都是从右至左,这个人不一样,他是横着写的,从左至右,完全是现代人的书写方式。
白芷惊呼,“你穿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