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小脚趾又红又肿,白芷看见时,心里绞得疼,有些回忆又从记忆深处涌来。
印象中,那是一双漂亮的脚。
而这么久以来,她竟然没有一次关心过他被割掉脚趾的伤痛,明明是个连掉牙齿剃头发都害怕的人。
她掩去伤心,一抬眸,笑得温柔极了,“等着!”
她找双云取来了之前大夫开得药材,泡进热水里,知道温度差不多,才端进去。
她将那双脚放进药水里泡着,孟瑛疼得猛缩了一下。
“烫吗?”白芷有些紧张。
“疼……”他坦然说出口,在她面前,他的残缺与丑陋,都无处遁形。
白芷尝试着将他的脚一点一点放下去,等着他慢慢适应这种疼痛,总算放下去的时候,白芷松了一口气。
“你以后可别喝酒,那日在华老板家里,你也喝了酒,是不是因为这个才复发的?喝酒就是容易复发……”
“嗯,兴许。”
“你别光兴许啊,你要做到啊!”
“呵,好,你说什么都好。”孟瑛笑着,昏暗的光线下,只有眸光水波粼粼。
“你这脚啊,就是别捂着,得穿拖鞋!”
“拖鞋?”
“你等着啊!我给你改造一双!”
白芷说着,又跑了出去,找剪刀,找针线,找鞋子,找油灯,来来回回好多次,才渐渐将一双拖鞋改造好。
孟瑛就看着她提着裙摆飞来飞去,好像能看一辈子。
等拖鞋做好的那一刻,白芷把他的脚从药水里捞出来,擦干,塞进了拖鞋里。
孟瑛的表情都嫌弃了起来,“啧,好丑……”
“你说我的拖鞋丑?”
“飒兰哪敢!我说的是我的脚……”
“不丑的,一双能走路的脚才是好看的!”
孟瑛已经没法反驳了,即使明日要遵她的命,穿着这样一双鞋出门见人。
他也甘之如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