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穿书
大郦熙和三十一年,国运享昌。
自太宁帝建朝以来,三公四侯世袭罔替代代相传。文人墨客齐聚雍京,各式雅集诗会层出不穷,大有揽尽天下有才之士,歌颂盛世繁华之景的趋势。
时逢仲春雅集,颂风阁内曲水流觞。隔着一汪春花溪,衣着华丽的男男女女穿梭不断。姿态优雅的贵女千金,书卷风流的青年才俊,谈笑间皆是诗词往来,应和着琴声悠扬,或以酒寄情或以花喻意,一觞一咏畅叙幽情,高端恣意尽显书香雅韵。
一派风雅中却有格格不入的闯入者,在一众贵女才俊中尤为突兀。红衣少女姿态做作,扭着腰学着别人走路,好比是一群天鹅中混进来的土鸭,邯郸学步极其可笑。
她不仅对周遭的一切视而不见,也对自己像个小丑一样被人指指点点浑然不知。一步步扭扭捏捏地朝集会中最为瞩目的一群人走去。那不太合体的衣裙,毫无时下贵女们的半点端庄淑雅之态,艳俗的浓妆,配着满头的金银乱饰更是让人不忍直视。
“这卖豆腐的眼光倒是好,乡下来的土憨货一眼就瞧上了戚二公子。可怜咱们戚大才子,天天被这么个东西纠缠…”
“谁让人家有个当宠妃的姑姑。”
“嘘。”
少女眼看着快要走到那群人面前,突然停了下来。
隐素茫然四顾,脑子里纷乱的信息潮水一般涌来,反反复复来来回回胀得她头痛欲裂,险些惊呼出声。
她穿书了!
“傅隐素,你又想对戚二公子做什么?”一位粉衣姑娘拦住她的去路,喝斥她。
戚二公子是武仁侯府的庶子戚堂,也是书里的男主。
傅家原是陲城一个普通民户,往上数三代都是磨豆腐的。也不知是祖坟冒了烟,还是基因突了变,竟然出了一个貌比西施的女儿傅丝丝。
当今圣上最喜微服私访,尤喜与民间女子谈情说爱,下陲城时偶遇傅丝丝,大为惊艳之后将人带回宫中。
傅丝丝入宫六年,从美人到妃位恩宠不衰。圣上为讨其欢心,破例赐了傅家伯爵之位,封号承恩。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的就是傅家上下。从未出过陲城的一家人甫一入京,哪哪都显得水土不服。原主被京城的繁华迷了眼,想到自己姑姑进宫里说的话,一门心思要给自己找一个俊俏的夫婿。
傅丝丝的原话是这样的,“早知道要侍候一个老男人,我还不如在陲城挑一个人嫁了。老男人哪里比得上俊俏的小哥哥,什么雨露天恩,我呸!素素啊,你可得记住姑姑的教训,遇到长得好看的小哥哥不要犹豫,千万别像姑姑这样遗憾终身。”
原主记住了姑姑的话,于人群中对戚堂一眼万年。自此后不是在武仁侯府门口堵人,就是在崇学院上下学的路上堵人,不是送花就是送吃的,恨不得往戚堂身上扑。
所有人都指责她没有自知之明,骂她不知廉耻。她无惧世人唾弃谩骂,一步步陷入魔障,最终卷为皇权之争中,不仅赔上了傅家老小,自己也为戚堂挡剑而亡。
在书里她的结局是这么一段话:“她慢慢闭上眼睛,嘴角带着甜蜜而幸福的微笑。能死在戚堂的怀里,她觉得自己这一生终于圆满了。”
对此隐素只有一句评价:恋爱脑要不得。
“傅隐素,但凡你有一星半点的自知之明,你都应该知道戚二公子不是你能高攀的。”
粉衣姑娘姓宋名华浓,出身三公之一的梁国公府。如果不是这等耀眼的出身,也不敢出这个头。毕竟傅丝丝正得宠,枕头风一吹哪怕是不会伤及这些世家贵族的根本,也够他们提心吊胆一些日子。
隐素“哦”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宋华浓以为隐素轻慢自己,勃然大怒。她伸手一搡,隐素不设防地直直拥抱大地,手里的东西飞了出去,砸中了那群人中的其中一个。
“刚飞去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好像砸到了谢世子!”
“她怎么敢!”